1。 公开市场业务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内的公开市场业务将在指导利率、管理货币市场、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欧洲中央银行将主要通过回购协议购买、出售资产、信贷业务等反向交易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公开市场业务有四種方式,一是主要再融资业务,成员國中央银行根据投标程序每周进行一次,两周到期,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再融资利率也是欧洲中央银行调控经济的最主要的杠杆利率。二是长期融资业务,成员國中央银行根据投标程序每月进行一次,三个月到期。三是微调操作,由成员國中央银行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进行。四是结构操作,只要欧洲中央银行想调整资金结构,就可以由成员國中央银行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进行。
2。 管理流动资金的经常便利(StandingFacility)
欧洲中央银行通过管理流动资金的经常便利提供和吸纳隔夜流动资金,规定隔夜拆借利率,并通过改变隔夜拆借利率向市场传递政策信号。欧洲中央银行使用如下两種经常便利,一是边际借贷便利,银行和信贷机构按照预先商定的利率从中央银行获得隔夜流动资金,这種预先商定的利率规定了隔夜拆借市场的最高利率。二是储蓄便利,需要隔夜流动资金的银行和信贷机构按预先商定的利率交付隔夜保证金。这種预先商定的利率规定了隔夜拆借市场的最低利率。
3。 准备金制度
欧元区内的银行和信贷机构必须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在所在國中央银行的帐户上保持最低限度的准备金,但在欧元区外设立的贩NЩ共皇芟拗啤�
四、汇率政策的制定和协调
汇率政策是欧元区货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欧元区将在保证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制定汇率政策。
1。 汇率政策的制定机制
欧元区汇率政策的制定权归欧洲理事会,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委员会也发挥重要作用。在协调汇率政策方面,欧洲理事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欧元汇率走势进行监督,向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提出有关看法,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组织实施欧洲理事会制定的汇率政策。欧洲理事会有权决定签署有关汇率体制的协议,确定与第三國以及國际组织有关汇率政策的立场。
2。 外汇管理和干预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欧洲中央银行具有实施外汇业务的全部权力。欧洲中央银行拥有外汇储备500亿欧元,这些外汇由成员國中央银行按其所在國的人口和经济总量比例捐助。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法令规定,欧洲中央银行可以自由支配这500亿欧元的外汇储备,在必要时,还可以动用成员國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欧元区成员國中央银行在动用其外汇储备时,必须征得欧洲中央银行的批准,以防止成员國中央银行进行外汇业务时出现与欧元区汇率政策不一致的問題。
欧洲中央银行可在欧洲理事会的指示下,必要时,对欧元与美元、日元以及其他货币的汇率进行外汇干预。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确定如何分配外汇干预的职权范围,并根据信贷信誉、竞争价格、资产规模等标准选定进行外汇干预的银行和信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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