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你的期望落空!
就在幾個月內,全世界慢慢開始明瞭許多基金管理公司過去一直以來,一面進行著傷害其所管理基金投資人權益的程序,一面又大幅膨脹基金經理人的管理費用,必須說明的是,這些基金管理公司在大幅越矩之前,本來就享有比一般美國企業還高的投資報酬率,但為了進一步膨脹獲利,他們竟膽敢以駭世驚人的手法,踐踏投資人的利益。
那麼這些被掠奪的基金,其董事到底做了些什麼??直到我下筆的時刻,我還沒有看到任何一位董事跳出來終止與膽大妄為基金經理公司所簽訂的合約(雖然這些公司會意思意思開除幾個員工),我就不相信當這些董事自身的權益被侵害時,還會採取如此吊兒瑯噹的態度。
更慘的是,至少有一家為非作歹的管理公司公開對外標售,明目張膽的意圖將自己掌管的資金出賣給出價最高的競標者,這完全是一場拙劣的鬧劇,為何這些董事就不能選出一個真心替投資人著想的管理公司,同時直接跟對方簽約?如此得標者就可以省下一筆原本必須給前任經理人的鉅額補償金,因為這位奢言治理原則的經理人根本就不配拿到任何一毛錢,而由於不必承擔這筆購併的成本,接任者肯定會接受以遠比通常管理費率還低的收費來管理公司,我相信任何一位真正獨立的董事都應該堅持採用這種方式選任新的基金經理人。
現實的情況是幾十年規範投資公司董事的老規矩或者是壓倒美國企業的新規定都無法選任出真正具獨立性的董事,在兩種情況下,一旦有人可以百贩N倏渴杖《鲁陝谶^活,那麼他一定會想法子再去爭取擔任其他公司的董事,而離譜的是,這樣的做法竟然還可以被視為獨立,這實在完全沒有道理,另一方面,根據相同的規定,在Berkshire董事之一的RonOlson律師反而變得不獨立,雖然他從Berkshire所得的收入僅佔其整體收入的3%,但他不被視為獨立的理由,竟然是因為他領的是法律顧問費而非董事的酬勞,我想大家可以確定的是,不論這3%的來源為何,都不會妨礙到Ron的獨立性,反之我認為不論名目為何,只要你從任何一個地方拿到20%、30%或50%,那肯定就會影響到獨立性,尤其考量到其他收入相對微薄之時,而我可以相當肯定的是在共同基金界的情況就是如此。
在這裡讓我對共同基金的董事們給予一個衷心的建議,大家為何不在基金年報上做出以下的聲明。:(1)在徵詢過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後,我們確信目前選定的公司堪稱業界一時之選;(2)我們已經與基金經理人商議過管理費用,並獲得與規模相當同業一致的收費水準。
我想投資人期望基金董事們能夠做到上述這些聲明的要求並不過分,尤其考量這些董事每年平均收到超過十萬美元以上的高額酬勞,而且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他們在處理個人金錢的時候,他們也一定會做到以上這些事情,而如果有董事不願做出以上這兩點聲明,投資人就必須要特別小心,俗諺有云:如果你不確信他是不是站在你這邊,那麼他很可能就是敵人。
最後,是一項聲明,許多基金的運作相當正常良好,即使舞弊的機會確實存在,這些基金的投資人依然因此受惠,經理人也賺取其應得之份,確實如果我擔任某些基金的董事,包含那些我認為收費過高的基金,我一定會積極地做出以上的那些聲明,此外,還有一些收費相當低廉的指數型基金(比如說先鋒基金)其本質相當適合某些投資人,我認為對於某些想要投資股票的人來說,算是相當不錯的選擇。
現在的我就像是站在肥皂箱上,眼見公然露骨的行為不斷發生,背叛了數百萬投資人的信任,許多業內人士都相當清楚事件發生的來龍去脈,但就是沒有人敢站出來說一句公道話,最後還是勞駕史匹哲檢察官以及其他協助辦案的執法同仁,出面來進行一次大清掃,我們敦促這些共同基金董事們繼續執行這些工作,就像是全美其他企業的董事,這些受託的人士必須決定他們到底是為了投資人或是經理人服務。
Berkshire治理
真正的獨立,代表的是當企業發生錯誤或是愚昧的事情時,董事有勇於挑戰強勢總裁的勇氣,這是擔任董事必須具備最重要的特質之一,可惜這種特質極其罕見,要找到這種特質必須從品格高尚且利益著眼點與一般股東一致的人士,一定要相當一致的才行。
在Berkshire我們試著從內部尋找這類的人選,我們現在擁有十一位董事,而他們每一位,包含其家族成員在內,加起來總共持有價值超過400萬美元的Berkshire股票,而且每位持股的時間都相當長,其中六位,其家族持股價值都超過數千萬美元,持有時間甚至長達30年以上,同時所有董事的持股跟其他股東一樣都是從公開市場用錢買來的,我們從來沒有發放過選擇權或是特別股,查理跟我喜歡這種俯仰無愧的持股方式,畢竟沒有人會喜歡去洗外面租來的車。
此外,Berkshire董事酬勞平平(我兒子-Howard就時常提醒我這件事),換句話說,Berkshire全體董事的利益按比例與其他任何一位Berkshire完全一致,一直以來皆是如此。
不過Berkshire董事們的不利的一面實際上遠高於各位股東,因為我們沒有投保任何的董事主管責任險,因此如果有任何可能的災難發生在董事們身上,他們面臨的損失將遠高於各位。
我們董事們的最後底線是,如果你們贏,他們就大贏,如果你們輸,他們就大輸,我們的方式或許可以被稱之為所有者資本主義,我們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維持真正的獨立性,(雖然這樣的安排無法保證一定會有完美的結局,但這比起我個人在Berkshire擁有大量股份的公司董事會擔任董事,當大多數有疑問的提案提出時,董事會往往只能扮演橡皮圖章的角色,要好的太多了)。
除了要維持獨立性,董事們也必須具備豐富的商務經驗、以股東利益為導向再加上在這家公司擁有真正的利益,在這三樣條件中,第一項尤為難得,如果缺乏這一項,其他兩項的作用就不大,社會上有許多聰明、有思想且受人景仰的知名人物,但他們對企業卻沒有充足的了解,這並不是他們的錯,或許他們可以在別的領域發光發亮,但他們並不適合待在企業的董事會內,就像我本人也不適合待在醫學或科學的委員會一樣(雖然我可能也會是一些想要為所欲為的主席所歡迎的對象),我個人的名聲或許可以讓董事會的組成更添光彩,但我卻相當清楚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在這類的董事會上評論所提方案的可行性,更有甚者,為了要掩飾個人的無知,我可能會選擇緊閉雙唇(大家可以想像哪種景況),事實上,如果我的位置可以由一個花盆來取代可能也無傷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