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購買法會計調整數與「現金流量」的謬誤
首先先來個小考:以下是兩家公司的財務報表,請問哪一家比較值錢??
大家或許都已經猜到了,公司O跟公司N指的都是同一家公司-史考特-飛茲,O公司(指舊公司)係假設它1986年沒有被Berkshire買下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的盈餘報表,至於N公司(指新公司)則是指1986年它被Berkshire買下後,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在Berkshire報表上顯示的相關數字。
必須強調的是,這兩家公司數字所敘述的是同一個經濟事實,也就是營收、薪資、稅負都相同,而兩家公司貢獻給股東的現金流入也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就只有適用的會計原則,所以說,各位偉大的思想家,到底哪一家呈現的才是事實??投資人與經理人到底應該關心哪一份報表??
在處理這些問題以前,讓我們先看看到底這兩家公司有哪一些差異之處,我們會試著將討論予以簡化,當然這不致產生錯誤的分析與結論。
新公司(N)與舊公司(O)差異的起因源自於我們購買史考特-飛茲的價錢與其會計帳面淨值有所不同,根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這樣的差異-不論時溢價或是折價,都必須計入「購買法差異調整」項下,就本例而言,我們支付了3.15億美元買下帳面價值1.724億美元的資產,中間就產生了1.426億美元的溢價。
會計原則規定處理購併溢價的第一步是將流動資產的帳列價值調整至目前的價值,實務上,通常受影響的是存貨等資產,至於具立即變現性的應收帳款則不受影響,由於史考特-飛茲的存貨計價方式採後進先出法,使得其帳列的存貨成本低於市價3,730萬美元,所以第一個動作就是將1.426億美元溢價中的3,730萬美元用來調整存貨價值。
在流動資產調整完之後,第二步就是調整固定資產至現在的價值,再次地,我們必須運用一些會計技巧來處理相關的遞延所得稅,由於之前我們強調是簡單的討論,所以我決定略去部份細節,直接公佈結果,其中6,800萬加到固定資產,至於另外的1,300萬則從遞延所得稅負債扣除,最後剩下2,430萬美元的溢價待處理。
如果有必要,接下來還有兩個步驟要進行:一是調整無形資產(商譽除外),一是調整負債,通常包含長期負債以及未提撥退休金負債,然而就本例而言,這些步驟都不需要。
最後我們必須進行的會計動作,就是將剩餘的溢價部份歸類到「商譽」這個科目(專業的解釋是取得成本超越資產公平價值部份),金額為2,430萬美元,就這樣舊公司也就是史考特-飛茲在被購併的前一刻的資產負債表,被改成新公司在Berkshire帳上所列的各項數字,現實的狀況是,兩者都是用來說明同一家公司所擁有的資產與負債,但大家可以清楚地發現,兩者在某些科目卻有極大的不同。
新公司的盈餘數字比舊公司的來得低,這是由於其資產負債表中的某些資產必須沖銷或是按期折舊攤銷所致,帳列資產金額越高,每年必須提列的折舊與攤銷也就越高,就本例而言,可能影響損益的數字包括:
1.以1986年史考特飛茲為主的497.9萬美元存貨跌價損失,這類的成本在往後年度金額將會慢慢變小。
2.額外的505.4萬美元固定資產折舊成本,往後12年的金額與此數目相當。
3.59.5萬的商譽攤銷,這筆費用還要持續39年以上,以後年度的數字會略高,因為由於購併是在1月6日發生,所以1986年只反應了98%的數字。
4.99.8萬的遞延所得稅攤銷,由於這部份相當複雜,所以我無法在短期間內向各位說明清楚,這筆金額還會持續1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