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實的情況又是如何呢?可以肯定的是目前帳上每年攤銷的商譽費用絕對不是實際的經濟成本,我們知道由於淨資產2,000萬美元的喜斯去年稅後賺了1,300萬美元,這樣的表現顯示實際的經濟商譽遠大於當初帳列的會計商譽數字,換句話說,當會計商譽隨著購併案完成後逐漸遞減的同時,經濟商譽卻以不規模的速度大幅增長當中。
另外一個事實就是之後每年所攤銷的商譽費用與現實經濟成本並不相符,當然喜斯的經濟商譽也不是沒有可能完全消失,但目前完全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它在萎縮,反而由於通貨膨脹的緣故,它正以不規模的速度累積當中。
這種可能性極高,因為經濟商譽的名目價值往往會隨著通貨膨脹升高,為了說明背後的運作過程,讓我們以喜斯以及另一家平凡的公司做為例子,當我們在1972年買下喜斯時,當時該公司靠著800萬美元的淨資產每年賺取200萬美元的盈餘,現在假設另外一家平凡的公司,每年同樣可以賺取200萬美元的盈餘,只不過它必須靠1,800萬的淨資產才能創造出這樣的數字,相較之下,這家淨資產報酬率只有11%的公司,實在是稱不上有任何經濟商譽。
這樣的公司若要出售,很可能只能以淨資產的價值1,800萬美元賣掉,相較之下,雖然我們必須支付2,500萬美元買下同樣獲利能力的喜斯,且帳上僅擁有半數這種所謂「捫心自問」的資產價值,「少」有沒有可能勝「多」呢?就這個例子而言,答案是肯定的,就算兩家企業的銷售數量持平,只要我們可以預期,就像當時1972年代,會有持續的通貨膨脹發生。
要了解崮中緣由,想像一下物價突然暴漲一倍的情況下,兩家企業在通膨高漲的情況下必須賺取400萬美元,才能維持原有的獲利能力,這看起來或許沒什麼困難,在要將價格調高一倍,同時維持現有的銷售數量即可,只要毛利率維持不變,獲利自然也會加倍。
但可惜的是兩家公司很有可能都必須加倍它們在淨資產的名目投資金額,因為通膨加諸於企業的因子可以說是好壞參半,加倍的銷售金額往往意味著應收帳款與存貨金額也必須跟著加倍,雖然固定資產反應的速度會比較慢,但還是無法避免這樣的趨勢,而這些被迫增加的投資完全無法增進投資報酬率,唯一的動機是如何讓企業可以繼續生存下去,這對企業背後的股東來說,顯然不是件好事。
不過大家要記得喜斯只有區區800萬美元的淨資產,所以它大概只要再投入800萬美元就可以因應通貨膨脹,相較之下,一般的企業卻可能必須投入超過兩倍,也就是約當1,800萬美元的資金。
在所有的事件塵埃落定之後,一般的企業現在每年可賺取400萬美元,其價值可能還是3,600萬美元,換句話說,股東們投入的每一塊錢,差不多只能得到等值的名目價值,(這種情況跟把錢存在定存有點類似)。
相較之下,現在每年可以賺取400萬美元的喜斯,在相同的評價基礎下,可能可以值5,000萬美元,所以在額外投入800萬美元的情況下,可能因而獲得2,500萬美元的名目價值,也就是每投入一塊錢約可獲得3塊錢的名目價值。
不過請記得就算是像喜斯這樣的公司還是必須被迫投入額外的800萬美元以維持既有的實質獲利能力,而任何沒有運用財務槓桿公司而完全仰賴淨資產以維持營運的公司將會因通膨所苦,至於那些不需要有形資產的企業就比較不會受傷害。
當然這樣的現實讓很多人難以接受,多年來傳統的智慧(傳統比較多,智慧比較少)告訴我們擁有自然資源、廠房設備等有形資產的企業比較能夠抵禦通貨膨脹,(我們確實是這樣相信著),但事實卻非如此,資產豐富的企業通常報酬率都不高,低到可能連為因應通膨所需增加的額外投資都不夠,遑論繼續成長、分配盈餘給股東或是購併新事業。
相反的,有部份企業因為擁有無形資產而較少有形資產在通膨高漲的時代因禍得福累積驚人的企業財富,在這類公司,名目獲利大幅增長,這些盈餘又可用來大舉購併,這種現象在通訊產業界尤其明顯,這類產業不須投入大量的有形資產,企業就可以一直成長,在通膨時代,商譽有如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但這樣的說法僅適用於真正的經濟傷預之上的經濟商譽之上,其他眾多虛假的會計商譽,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當一家過度興奮的公司經營階層以荒謬的價格買下另一家公司,那麼我們可以看到前面提到的會計訣竅再度發生,由於這項差額實在沒地方擺,所以只好把它們塞到商譽科目之上,若想到這個科目的產生完全要拜經營階層缺乏管理紀律所致的話,這個科目應該要從商譽改為「沒有信譽」,不論名稱為何,照規矩一定會按40年攤銷,而這一時的衝動也將被列為資產的科目,好讓整個購併交易合理化。
如果你還是堅信目前會計原則對於商譽的處理最能符合經濟的實質的話,我建議你再思考最後一點。
假設有一家每股帳面淨值20美元的公司,全部都是有形資產,又假設這家公司發展出一套相當不錯的行業,或者是它幸運地取得必須由FCC特許的電視台,而且因此依靠這些有形資產每股賺取5美元,約25%的投資報酬率。
在這樣的情況下,其每股交易市價可能會超過100美元,甚至還有可能以這樣的價格把整個公司賣出去。
又假設有一個投資人,以100美元買進這家公司的股份,事實上,他支付的每股80美元的商譽(就像是某家公司買下整家公司一樣),那麼這位投資人是不是也應該每年從其收益中扣除2美元的攤銷(80美元分40年)?而答案如果是肯定的話,想想每年的真正盈餘只有3美元,那麼他是不是應該要重新思考當初買進的價格是否合理?
我們相信經理人以及投資人應該從以下兩度角度來看待無形資產:
在分析經營成果時,也就是在評估一家公司的競爭能力時,攤銷費用應該要予以忽略,一家公司預期可以依靠無槓桿淨資產賺取的利潤(扣除商譽攤銷費用不計),可以說是該公司營運績效的最佳指標,同時也是衡量這家公司經濟商譽的最佳指標。
在評估企業購併案是否得當時,商譽攤銷也必須予以忽略不計,他們必須從盈餘或是企業的成本中扣除,意思是說,購併商譽必須以原始成本而非攤銷過後的淨額,此外,成本必須定義為包含企業全部的實質價值而非會計的帳面價值,不必理會購併時雙方的股價,也不要管是否能夠適用權益合併法,舉例來說,我們實際支付於購併40%的藍籌郵票有關喜斯與水牛城報紙商譽的金額絕對必當初入帳的5,170萬美元還要高出許多,而差異之所以發生的原因在於當時發行的Berkshire股份其市價遠低於其實質價值,後者才是我們付出的真正成本。
當一家公司按照角度一衡量時或許是一個成功的案例,但若按角度二衡量則可能相形失色,一家好公司不見得永遠就是一件好買賣,雖然那確實是尋找他們的好來源。
我們試著取得依照角度一競爭力強大,同時可以按照角度二獲取合理回報的企業,至於會計帳面數字則完全不在考量之列。
截至1983年底,我們會計帳上的商譽金額總計為6,200萬美元,其中包含大家在資產負債表右邊看到的7,900萬美元資產,扣除聯合儲貸1,700萬美元的負商譽。
總之,我們相信實際的經濟商譽遠遠超過目前帳上6,200萬美元的會計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