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erkshire,我們現在是以第二種情況在做營運,而且在我有生之年都會是如此,至於我個人的健康狀況,我必須要強調,實在是好極了,不管是好或壞,大家都必須繼續接受我擔任大股東兼經營者。
直到我死後,我擁有的所有股份將會歸我內人Susie擁有,要是她比我長壽的話,不過要是她比我早死,所有的股份將會捐給一個基金會,且不論如何都不會因為遺產或贈與稅而必須被迫出售相當的股份。
而當我的股份移轉到我內人或是基金會之後,Berkshire將會進入第三種公司治理情況,變成一個關心公司但卻不參與經營的大股東搭配完全為股東設想的經理人,為了預先做準備,Susie在幾年前已經被選為公司的董事,而1993年我的兒子豪爾也緊接著加入董事會,這些家族成員以後將不會擔任公司的經理人,但要是萬一我不在時,他們將繼承控制公司的權力,當然公司其他的董事本身也都是主要的股東,且皆有很強的股東利益導向,總而言之,對於那輛卡車可能到來,我們已經作好了準備。
股東指定捐贈計畫
大約有97%的有效股權參與1993年的股東指定捐贈計劃,總計約940萬美元捐出的款項分配給3,110家慈善機構。
Berkshire在自由樂捐方面的做法,(不同於具有特定商業目的的捐贈),與其他公開上市公司的做法有很大的不同,因為大部分的公司所作的捐贈大多是依照CEO的意願(他們通常背負許多社會壓力),員工(透過相對贈與)或董事(透過相對贈與或是對於CEO的要求)。
不過在Berkshire我們相信公司所有的錢都是屬於股東的,就像是在私人家族合夥企業一樣,因此只要這些捐贈資金與公司本身商業活動無關的話,那麼就應該要由股東們所想要贈與的慈善機構收到這些款項,就像是我們還沒看到過有CEO願意拿自己的錢,依照股東們的意願進行樂捐,那麼又有什麼理由,讓股東為公司的CEO買單呢?
而我必須說明的是我們這項計畫執行起來並不困難,去年秋天,我們從國家產險公司借調一個人為期兩個月,幫我們處理來自7,500位股東的捐款指示,而我也相信其他公司花在處理相同捐贈規模所發生的成本鐵定比我們高出許多,事實上,我們公司每年所有的行政費用甚至不到我們每年捐贈金額的一半,(查理堅持我必須向大家報告,總計490萬美元的營業費用當中,有140萬是發生在公司的企業專機-無可辯解號之上)。
下表顯示股東指定捐贈的前十大慈善機構
(a)347個教堂與猶太教堂收到569筆善款
(b)283所大專院校收到670筆善款
(c)244所K-12學校收到525筆善款(三贩N瞧胀▽W校,另外三贩N粚俳虝䦟W校)
(d)288所藝術、文化或人類學研究機構收到447筆善款
(e)180所宗教性社福機構(猶太教與基督教各半)收到411筆善款
(f)445所民間社福機構(其中四成與青少年相關)收到759筆善款
(g)153所醫療機構收到261筆善款
(h)186所與醫療相關的機構(如美國心臟學會,美國癌症協會等)收到320筆善款
在這之中,有三點我認為特別有趣,首先,某種程度可以顯示出當人們係依個人意志而非迫於募款人的壓力或募款機構感性的訴求時,所可能做出的選擇,第二,一般大公司的捐贈計畫從未將教堂或猶太教堂列入考慮,但這卻是股東心目中最佳的選擇之一,第三,股東們所做出的決定有時有明顯的衝突,有130筆捐款給支持墮胎的機構團體,而另外有30筆的捐款指定要給反墮胎的機構團體(扣除宗教機構不算)。
去年我曾經告訴大家我考慮提高Berkshire股東指定捐贈計畫的額度,並詢問大家的意見,不過我們卻收到一些股東來信反對整個計畫,他們認為我們的責任是將公司經營好而不是去強迫股東做一些慈善捐贈,當然大部分的股東還是支持這項計畫,認為這種做法可以享受租稅優惠,並敦促我們提高捐贈的額度,有好幾位把部份股份移轉給子女或孫子女的股東告訴我,他們認為這是讓下一代了解施比受有福最好的教育方法,因此最後我們還是決定將下限從每股8美元提高到每股10元。
Berkshire除了透過股東指定捐贈計畫對外捐贈之外,我們旗下事業的經理人每年也會透過公司對外捐贈,包含商品在內每年平均金額約在250萬美元左右。這些捐贈主要是贊助當地像是聯合勸募等慈善團體,所得的效益應該與我們所捐出的相當。
我們敦促新加入的股東,仔細閱讀年報上有關股東捐贈計畫的詳細內容,如果在未來年度內,你想要參加這類的計畫,我們強烈建議你將股份登記在自己而不是受託人的名下,必須在199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登記,才有權利參與1994年的捐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