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去年底,B太太決定把這家店連同土地全部賣回給NFM,但她還是會繼續在原來的地方經營她的地毯生意(在這樣的情況下,她還是一點都沒有停下來的意思),NFM將會在她店的旁邊增設傢具部門以擴大營運。
我很高興B太太可以再度與我們合夥做生意,她成功的故事實在是前所未有,而我本人也是她忠實的支持者,不管她是我們的夥伴或是競爭對手,當然最好是能成為夥伴。
有鑑於上次她89歲時,我在簽約時疏忽掉,這一次經過B太太的首肯,同意簽下競業禁止的條款了,B太太有好幾項記錄可以名列金氏世界記錄之中,在99歲簽下競業禁止條款,只不過是再增添一項罷了。
RalphSchey-史考特飛茲的總裁,也是另一位我希望他能夠一直工作到99歲的經理人,在去年擊出了滿貫全壘打,總計去年創造出1.1億美元的稅前獲利,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史考特飛茲總計也不過用了1.16億美元的資本,就締造出這樣驚人的盈餘數字,而且這樣的結果並沒有靠任何的財務槓桿,整個公司只有少量的借款(扣除旗下的財務金融子公司所運用的借款不算)。
史考特飛茲現在在存貨與固定資產上的投資比起當初我們在1986年買下該公司時還要少,這代表著公司不但可以將我們擁有該公司七年的期間,所賺到的盈餘全部分配給我們,同時還能繼續保持獲利能力大幅度的成長,Ralph不斷地超越自我,而Berkshire欠他的也越來越多。
眼尖的讀者應該會發現,1992年420萬美元的營業費用,比起1991年的560萬還要少的多,或是各位會以為是我把企業專機-無可辯解號給賣掉了,別做夢!除非我退休,否則別想打這架飛機的主意,(對於這點我個人展現了前所未有的彈性,早年對於企業專機我曾大力反對,不過到最後我的理念還是屈服在個人的因果報應之下)。
其實公司營業費用的減少主要是因為1991年的費用特別高的緣故,當時因為一次性地提列早期1970年代紡織事業與環境相關的費用所致,而現在一切回復正常,所以我們稅後的費用佔帳列稅後盈餘的比率不到1%,佔年度透視盈餘的比率更低於0.5%,在Berkshire我們沒有法律、人事、公關或是營運企劃部門,這同時也代表我們不需要警衛、司機或是跑腿的人,最後除了Vernre以外,我們也沒有任何的顧問,Parkinson教授一定會喜歡我們的營運模式,雖然我必須說查理還是覺得我們的組織過於龐雜。
在某些公司,營業費用可能佔營業利益10%以上,這種十分法不但對於盈餘有相當的影響,同時對企業價值也有很大的傷害,比起一家總部費用佔其盈餘的1%的公司來說,投資人可能因為企業總部額外的費用,立即就要遭受9%以上的損失,查理跟我這麼多年觀察下來的結果,企業總部的高成本與公司的績效改善之間可以說是完全沒有關係,事實上我們認為組織越簡單、成本越低的公司運作起來會比那些擁有龐大官僚組織的公司更有效率的多,就這點而言,我們相當佩服Wal-Mart、Nucor、Dover、GEICO與GoldenWest等公司。
去年底Berkshire的股價正式超越10,000美元大關,有許多股東反應高股價讓他們產生相當的困擾,因為他們每年必須分出部份股份,卻發現Berkshire的股份價值超過10,000美元年度贈與稅上限的門檻,因為超過上限代表捐贈人必須使得個人終身捐贈的上限額度,而且若是再超過的話,就必須要繳贈與稅。
對於這個問題,我個人提出三種解決的方案,第一對於已婚的股東,可以與配偶共同利用20,000美元的額度,只要在申報年度贈與稅時,附上配偶的同意書即可。
第二不論結婚與否,股東可以考慮以較低的價格進行轉讓,例如假設Berkshire的股價為12,000美元,則股東可以考慮用2,000元的價格進行移轉,則其間10,000美元的差價則視同贈與,(但是大家還是必須注意,若是價差超過你本身累積的免稅額度時,還是要被課贈與稅)。
最後,你可考慮與你要贈與的對象成立合夥關係,以Berkshire的股份參與合夥,然後每年再將部份權益慢慢移轉給合夥人,金額的大小可以由你自行決定,只要每年不超過10,000美元的上限,即可免課贈與稅。
不過照慣例我們還是要提出警告,在從事比這些例子更極端的交易之前,最好還是跟你的稅務顧問諮詢一下比較妥當。
在1983年的年報中,我們曾經提到對於股票分割我們持保留的態度,畢竟我們相信我們以股東利益為優先的政策,也包含不分割股份在內,使得我們得以組成一群全美國企業中,最優秀的股東陣容,我們的股東不論是在想法或是做法上,都是長期穩健的投資人,同時與查理跟我一樣看重公司,也因此Berkshire的股價也才能一直與公司本身的實質價值保持一致。
此外,我相信Berkshire股份的週轉率比起其他公開發行的公司來說,要低的許多,股權交易所產生的摩擦成本,或是我們稱之為持有股權主要的稅負,在Berkshire身上幾乎是看不到,(在紐約證券交易所負責我們股份交易的營業員-JimMaguire藉由其搓合市場的能力使得我們的交易成本進一步下降),而很顯然地,股份分割對於交易成本的降低貢獻著實有限,而且股份分割也不可以使我們的股東陣容水準進一步提高,相反的我們認為因為股份分割而被引吸上門的新股東可能會使得我們的股東水準變得更低。
先前曾經提到過,在12月16日我們宣佈將於1993年1月4號將先前所發行的零息可轉換債券贖回,這些債務在1989年發行的時候,所背負的資金成本大約在5.5%左右,在當時算是相當低的利率,但時至今日這樣的利率水準並不吸引人,所以我們決定將他們給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