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人在思索會計原則時,一定要謹記林肯總統本身最常講的一句俚語:「如果一隻狗連尾巴也算在內的話,總共有幾條腿﹖答案還是四條腿,因為不論你是不是把尾巴當作是一條腿,尾巴永遠還是尾巴!」,這句話提醒經理人就算會計師願意幫你證明尾巴也算是一條腿,你也不會因此多了一條腿。
提到公司主管與會計師鴕鳥心態,最極端的例子就是發行認股權這檔子事,在Berkshire1985年的年報中,我曾經對於認股權的濫用表示過個人的看法,但是即便是認股權規劃得當,在許多方面這種做法還是顯得相當沒有道理,然而缺乏邏輯絕對不是第一次,幾十年來,企業界就不斷地向會計原則制定者進行攻擊,意圖將發行認股權的相關成本排除在企業的損益表之外。
通常企業主管會辯稱很難衡量選擇權的價值,也因此其成本應該可以被忽略,有時經理人也會說若認列這方面的成本,將不利於新成立公司的發展,有時他們甚至義正詞嚴地指出處於價外(亦即行使的價格等於或是高於現在的股價)的選擇權在發行時並沒有價值。
很奇怪的是機構投資人協會這時也插進來表示不同的意見,他們認為選擇權不應當被視作為一種成本,因為從頭到尾公司根本就不需要從口袋裡掏出一毛錢,我認為這樣的理由等於是給了所有美國企業大幅改善帳面獲利的難得良機,例如他們可以以選擇權的方式來支付公司的保險費,所以如果由你來擔任CEO,同時充分地運用這種不付現金就沒臃NС龅臅嬂碚摚医^對可以提出一個你無法拒絕的條件,打個電話到Berkshire給我們,我們很願意以取得貴公司長期認股權的代價,接受你們的保單。
公司股東們必須了解當公司將某些有價值的東西交給別人,實際上就已經發生成本了,而不是等到現金付出去時才算,還有一點,如果有人說因為所付出的實在是難以準確衡量,因此就可以不須認列成本,這實在是既愚蠢又讓人啼笑皆非的說法。會計這檔子事本來就充滿的不確定性,有哪一個經理人或是會計師可以正確的預估一架波音747客機的壽命到底有多久,那麼難道他就不能估列這架飛機一年所需分擔的折舊費用有多少嗎?何況像是產險業的損失估計更是有名的不準。
所以難道這類重大的成本項目,就可以因為一句難以估計而加以省略嗎?當然不行,相反地這些成本應該由誠實有經驗的人加以估算並認列在帳上,而說到這裡,沒有其他任何成本,會像員工認股權成本金額既高影響更重大的了,難道會計師在計算年度損益時真的可以將這個項目刻意省略不計嗎?
更何況,選擇權也不是那麼地難以估計,雖然授與經理人的選擇權,因為加了許多限制條款,而使得計算的難度增加,所代表的價值也略微減少,但卻從不表示他們就完全沒有價值,事實上,如果我們旗下的經理人願意,我也可以提供給他們有限制的認股權作為報酬獎勵,而在發行的那天,雖然行使的價格遠高於現在的市價,但Berkshire還是必須因此付出一大筆金額,好讓他們能在未來年度行使這項認股權,所以如果若你遇到任何一位總裁跟你說他發行的認股權一點價值都沒有的話,告訴他來找我們試一試,事實上比起決定企業專機每年的折舊費用,對於認股權的評價我們覺得有信心多了。
總而言之,個人對於認股權的看法可以歸納為以下簡單幾點。如果認股權不算是對經理人的一種報酬的話,那麼它又算是什麼?而如果一家公司可以不必把報酬列為是一種費用的話,那麼它又算是什麼?又如果一家公司可以不必把費用列入盈餘計算的話,那麼它到底又跑到哪裡去了呢?
會計學者以及證管會應該對於選擇權會計長期受到企業牽制而感到羞愧,此外企業長期不遺餘力的遊說也會產生相當不良的副作用,個人認為,企業人士竟會為了一己之私利而干冒為社會儘一份心力、失去重大議題公信力的風險。
其他事項
今年我們有兩件遺憾的消息,首先GladysKaiser我個人的朋友同時也是我25年的助理決定在1993年股東會後,辭去後面那項職務,雖然她永遠都是我的好朋友,長久以來Gladys與我已培養出相當好的團隊默契,雖然我老早就知道她準備退休的計畫,但一時之間我還是不太能夠接受這項事實。
第二去年九月VerneMcKenzie辭去在本公司長達30年的財務長職位,早期Verne曾擔任巴菲特合夥企業的簽證會計師,不過他將以顧問的名義繼續留在Berkshire,雖然在大部分的情形下,這種顧問名義只是形式性的,但Verne卻是真的會在Berkshire扮演重要的角色,只是會稍做調整以符合他本身的步調,而跟在Verne已有五年之久的MarcHamburg,將會接替Verne擔任Berkshire財務長的位置。
我一直記得有個女人曾經被問到什麼樣的男人是最理想的終身伴侶,她回答說:「考古學家!因為我越老,他就越對我有興趣。」我想她也應該會喜歡我的品味,對於Berkshire這群老早就超過他們退休年齡的資深經理人,我特別珍惜,因為相較之下他們遠比那些年輕許多的同儕表現要出色的多,不過我還是相當尊重Verne與Gladys決定退休的想法,時間到了就必須休息,當然我也絕對不鼓勵其他人這樣做,因為實在很難教新狗老把戲。
對於退休年齡的看法比起B太太我可算是溫和的多,現年99歲的她還是一樣每週工作七天,提到她我有一項好消息要報告。
大家應該記得當B太太家族在1983年買NFM80%的股權賣給Berkshire時,B太太還是繼續留下來擔任負責人並經營地毯生意,然而在1989年,她因為管理意見與其他家族成員不合而決定在隔壁自己再開一家店,在那裡她親自經營地毯生意,至於傢具的部份則租給其他傢具百貨業者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