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併電力能源事業由於牽涉到包含1935年訂定的公用事業控股公司法在內的各種行政法規而顯得有些複雜,因此我們必須設計一個交易,以避免Berkshire取得多數的控制權,最後決定由我們出資購買11%固定收益的證券,加上部份普通股與可轉換特別股的特殊組合,把Berkshire對中美能源的表決權壓在10%以下,同時又能持有該公司76%的權益,總計全部加起來的投資金額超過20億美元。
而Walter也以具體的行動來支持這項合併案,他與他的家人同樣投入了大筆的資金買進更多的中美能源股份,累計投資的金額超過2.8億美元,這使得他成為擁有該公司控制權的大股東,我想再也找不到比他更適合這個職位的人了。
雖然在能源事業有許多法規的限制,但我們極有可能在這個產業投入更多的資金,如果真的實行,這個數字鐵定十分可觀。
購併案的會計處理.
再一次,我要對會計原則發表一些看法,這次是有關購併案的會計應用,到目前為止,這也是一項爭議性相當高的議題,在所有事件塵埃落定以前,甚至連國會議員都有可能會介入干涉(這聽起來令人感到不寒而慄)。
當一家公司被購併,通常一般公認會計原則(GAAP)容許兩種截然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一種是購買法;另一種是權益合併法,要運用權益合併法,交易的標的必須是股票,至於購買法則使用現金或股票皆可,但不論如何,管理階層通常很排斥使用購買法,因為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公司的會計帳上會因此多出一項叫做"商譽"的會計科目,而此商譽日後還要分年攤銷,意思是說在合併完成後,公司每年都要提列一筆為數龐大的商譽攤銷費用列為損益數字的減項,而且時間可能長達數十年,相對地,權益合併法就沒有這樣的麻煩,可想而知這種方法廣受一般高階經理人的歡迎。
如今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有意取消權益合併法之運用,此舉讓許多高階經理人為之跳腳而群起反對,可以預見雙方將會有一場激烈的紛爭,為此我們必須站出來發表個人的意見,首先我們同意許多經理人認為商譽攤銷根本就不切實際的說法,大家可以在1983年年報的附錄(已公佈於本公司網站)以及股東手冊55-62頁,找到我個人對這件事的看法。
對於強制規定攤銷的會計原則,通常導致與現實嚴重不符,從而引發相當麻煩的問題,因為大部分的會計原則雖然無法準確地反應出實際狀況,但最起碼差異不大,舉個例子來說,折舊費用的提列雖然無法完全地反映出實體資產價值減損的真實情況,但這種做法至少與現實發展的方向相一致,實體資產本來就必然會逐漸減損,同樣的存貨提列跌價損失、應收帳款提列呆帳費用以及保固責任提列準備都是反映潛在成本的合理做法,雖然這些費用成本難以準確的計算出來,但確實也有加以估計的必要。
但相對的,經濟商譽在許多情況下,並不會減損或消失,事實上在大部分的案例中,商譽不但不減反而會隨著時間的累積而增加,在某些特質上,經濟商譽反而類似土地,兩者的價值都會上下波動,但何時會增加,何時又會減少卻不一定,以喜斯糖果的例子來說,在過去的78年來,其品牌價值以不規則但快速的速度成長,而只要我們經營得當,其品牌價值增長的態勢很有可能再繼續維持78年。
為了避免商譽不當的攤銷,偉大的經理人們寧願選擇擁抱不當的權益合併法,這項會計創意源自於兩條河川在匯流後就不必分彼此的概念,在這種觀念下,一家被另一家更大公司購併的公司並不算是被"買下"的(雖然他們通常會得到相當的合併溢價),從而推論合併的過程並沒有商譽會產生,自然而然也就沒有隨後令人感到麻煩的商譽攤銷發生,反而應該要把這兩家公司當作一開始就是一體的來看待。
有點咬文嚼字,事實上這與合併背後所代表的事實真相卻大不相同,毫無疑問的,既然有交易,就一定有購併方與被購併方,不管你如何修飾交易的條件細節,一定有一方是被另一方買下,其實很簡單,只要你問問交易雙方的員工,誰是征服者,而誰又是被征服者,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絕對不會搞混,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FASB的堅持絕對是正確的,在大部分的購併案中,絕對有買賣的性質存在,當然確實也有對等的合併個案發生,但出現的機率實在是少之又少。
查理跟我始終相信應該有一個與現實相接軌的方法可以同時滿足FASB想要正確的反應買賣交易實質的看法,以及經理人反對商譽不當攤銷的呼聲,我認為首先購併公司應該要以公平市價認列其投資成本,不管是支付現金或是股票,當然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公司帳上會出現大筆的經濟商譽,但我們應該讓這項資產繼續保留在會計帳上,而不是分年攤銷,嗣後若公司的經濟商譽真得有減損的情況,這不是沒有可能,那麼就按一般判斷資產價值是否減損的方式去評估。
如果我們提出的方案獲得採用,預計將會追溯適用,以使得全美的購併會計處理原則都一致,而不是像現在一樣亂象紛呈,可以預見的是,一旦這項方案開始施行,經理人一定會更審慎地處理購併案,小心評估到底應該使用現金或是攸關股東長遠利益的股票,而不光只是看合併後的會計帳面損益而已。
在買下喬登傢具的過程中,我們採用能夠讓Berkshire股東未來的現金流量極大,而帳列盈餘最小的方式,為此Berkshire決定使用現金買下資產,此舉讓我們可以在分十五年攤提商譽費用時得到租稅的抵減,而減稅的效益,等於是讓公司未來幾年的現金流量明顯的增加,相較之下,使用股票進行購併就沒有這項好處,一次打銷的商譽損失是無法用來抵稅的,兩者之間的經濟實質差異再明顯也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