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幾點不是要一杆子打翻一條船,大部分的CEO或是董事會都相當努力、能幹,有一小部份更是特別的傑出,但查理跟我在看過很多失敗的例子之後,更加對於我們能夠與前面三家公司優秀的經理人共事感到非常幸運,他們熱愛他們的事業,想法跟老闆一致,且散發出才氣與品格。
1988年我們做出兩項重大的決定,大筆買進聯邦家庭貸款抵押公司(FreddieMac)與可口可樂,我們打算要持有這些股票很長的一段期間,事實上當我們發現我們持有兼具傑出企業與傑出經理人的股權時,我們最長的投資期間是永久,我們跟那些急著想要賣出表現不錯的股票以實現獲利卻頑固地不肯出脫那些績效差的股份的那群人完全相反。彼得林區生動地將這種行為解釋成砍除花朵來當作野草的肥料,我們持有FreddieMac的股份比例是法令規定的上限,這部份查理在後面會詳加為各位說明,因為他們是屬於共同儲貸-我們一家非保險的子公司所投資,所以在我們的合併資產負債表當中,這些持股將以成本而非市價列示。
我們持續將投資集中在少數我們能夠了解的公司之上,只有少部份是我們想要長期投入的,因為當我們好不容易找到這樣的公司時,我們會想要達到一定的參與程度,我們同意MaeWest的看法,好東西當然是多多益善。
去年我們減少在中期免稅債券約一億美元的投資,所有賣出的債券都是在1986年之後才取得的,當這些債券由產險公司所持有的時候,其中15%的利息收入是要課稅的。
剩下我們仍持有約8億美元的債券,都是屬於適用1986年租稅改革法案完全免稅的祖父級債券,出售的債券將有些許的獲利,而繼續持有的債券平均到期日大概是六年,其市價大概略高於帳面價值。
去年我們曾提及我們所持有的已破產的Texaco短期與中期公司債券,1988年我們已經將所有的部位處分,獲利約2,200萬美元,此舉將使得我們在固定收益債券的投資部位減少1億美元。
去年我們還提到了另外一個深具固定收益特色的投資:亦即所羅門公司9%可轉換特別股,這種特別股特別要求公司提撥償債基金,自1995年到1999年間分批贖回,Berkshire將這些投資以成本列示在帳上,基於查理所提的原因,現在的估計市價以從前一年度略低於成本,轉變為1988年的略高於成本。
我們與所羅門CEO-JohnGutfreund之間良好的關係,隨著幾年來的合作日益增進,但我們還是無法判斷投資銀行業的前景,不管是短期、中期或是長期皆然,這是一個難以預估未來獲利程度的產業,我們仍然相信我們所擁有的轉換權利會在其有效期間內,對我們產生相當大的貢獻,然而這種特別股的價值主要還是來自於其固定收益,而不是股權特性之上。
我們對於長期債券的規避依舊不變,唯有當我們對於貨幣的長期購買力有信心時,我們才會對這類的債券有興趣,但這種穩定卻根本沒辦法預期,因為不管是社會或是選出來的官員實在是有太多的優先事項是與購買力的穩定性相衝突的。所以目前我們唯一持有的長期債券就是WPPSS華盛頓功用電力供應系統,其中有些屬於短期,有一些則是分幾年贖回的高票息,目前資產負債表上帳列成本為2.47億美元,目前市價約為3.52億美元。
我們在1983年年報中曾經解釋過購買WPPSS的理由,現在很高興跟大家報告結果完全符合我們當初的預期,在買進的時候,債券的評等被暫時取消,估計稅後的投資報酬率約為17%,最近它被史坦普評等機構評為AA-等級,目前的市價大概只有比最高等級債信的投資報酬好一點。
在1983年的年報中,我們比較了投資WPPSS與一般企業的差異,結果顯示這次的投資要比當時同期間所從事購併案還要好,假設兩者皆以為無財務槓桿的基礎下進行。
不過我們在WPPSS的愉快經驗並未能改變我們對於長期債券的負面看法,除非再讓我們碰到暫時僵住的大案子,因為短暫的問題使得其市價嚴重的被低估。
套利
在過去的報告中我曾經告訴各位保險子公司有時也會從事套利的操作,以作為短期資金的替代,當然我們比較喜歡長期的投入,但可惜資金總是多過於點子,與此同時,套利的報酬有時會多過於政府公債,同時很重要的一點是可以稍微緩和我們對於尋找長期資金去處的壓力,(每次在我們談完套利投資之後,查理總是會附帶一句,這樣也好,至少能讓你暫時遠離市場)
在1988年我們在套利部份斬獲不少,不論是金額或是投資報酬率,總計投入1.47億美元的資金,賺取7,800萬美元的獲利。
如此的成績使我們值得詳細的描述一下,所謂的套利是指在不同的市場同時買賣相同的有價證券或是外匯,目的是為了擷取兩者之間微小的差距,例如阿姆斯特丹的荷蘭幣、英國的英鎊或是紐約的美元,有些人將此行為稱之為剃頭皮,但通常這一行的人慣用法國的字彙-套利。
自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套利或者說風險套利的定義,已延伸包括從已公開的企業購併、重整再造、清算等企業活動中獲利,大部分的情況下,套利者期望不管股市變動如何皆能獲利,相對的他面臨的主要風險是宣佈的事件未如預期般發生。
有些特別的套利機會也會偶爾出現,我記得在24歲時當時我在紐約的葛拉罕-紐曼公司上班,Rockwood一家在布魯克林生產巧克力的公司,原則該公司自1941年開始就採用後進先出制的存貨評價方式,那時可可亞每磅是50美分,到了1954年可可亞因為暫時缺貨價格大漲至64美分,因此Rockwood想要把帳上價值不菲的可可亞存貨在價格滑落之前變賣掉,但若是直接將這批貨賣掉,所得的收益可能要支付50%左右的稅金,但1954的稅務法令及時公佈,其中有一項不太為人知的規定,就是如果企業不是把這些存貨賣掉而是直接分配給股東間接減少營運規模的話,就可以免稅,因此Rockwood決定停止其販賣可可亞奶油的業務,並將1,300萬磅的可可亞豆子發還給股東,同時公司也願意以可可亞豆子換買回部份股份,換算下來,每股可以換得80磅的豆子。
有好幾個禮拜我整天忙著買進股票、換豆子,再把豆子拿去賣,並常常跑到Schroeder信託公司拿著股票憑證換取倉庫保管單,獲利算下來還不錯,而唯一的成本費用就是地鐵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