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所有在產險業有重大投資的股東對於這行業每年盈餘報告的一項盲點要特別注意,PhilGraham在擔任華盛頓郵報的發行人時曾說:「新聞日報是攥寫歷史的第一手草稿」,而很不幸的,產險業者所提供的年度財務報告,也可稱得上是該公司財務與經營狀況的第一手草稿。
主要的問題在於成本,保險業最主要的成本是保戶的理賠,而對於當年的收入會發生多少損失實在是很難以去估計,有時損失的發生與其程度要在好幾十年之後才會明朗。
一般來說,產險業當年度認列的損失主要包含有下列幾項:(1)當年發生且支付的損失(2)對於已發生且提報但仍未合解案件的估計損失(3)對於已發生但尚未提報,亦即保險業者尚不知情案件所作的損失估計數字(一般業界稱之為IBNR-發生了但尚未提報)以及(4)對於以前年度對於前述(2)(3)項估計所作之調整。
雖然上述的調整時間可能會拉得很長,但不管怎樣,先前在X年所估數字與實際的差異,於以後年度不論是X+1或是X+10年,一定要修正回來,而這無可避免地,也將使得以後年度的損益數字遭到誤導,舉例來說,假設我們的一位保戶在1979年受傷,而當時估計的理賠金額為一萬美元,所以在當年度我們便會在帳上提列一萬美元的損失與準備,又若後來到了1984年商雙方以十萬美元合解,結果我們必須還要於1984年另行認列九萬美元的損失,雖然我們明知道該項損失係屬於1979年所發生的,又再假設那是我們在1979年所接惟一的個案,則公司的損益與股東的權益將明顯遭到誤導。
不管管理當局的意圖如何地正當,由於需要廣泛地應用”估計”來組合產險業財務報表上所有看似真確的損益數字,所以無可避免地其中一定隱含著某些錯誤。而為了減少這類錯誤,大部份的保險人運用各種不同的統計方法來調整其對成千上萬的被保險人之損失估算以作為加總估計所有應付義務的基礎資料,而除此之外另外提列的特別準備則稱之為補充準備,而調整的目的是要使得損失在真正確定支付金額之前高估與低估的機率儘量接近百贩N迨
在Berkshire我們已另加一項我們認為合理的損失準備,然而近年來它們卻顯得不太適當,而在此有必要讓各位知道牽涉到這項損失準備提列錯誤的嚴重性,如此大家便可明瞭此提列過程是如何地不合理,從而判斷公司的財務報表是否存在某些系統性的偏差。
下表顯示近年來我們跟各位報告的保險承銷成績,同時並提供一年之後以”若當時我們知道則我們認為我們現在認為應該是如何”的基礎下的計算數字,而所謂地”我們認為我們現在認為應該是如何”係因為這其中還包含許多對以前發生的損失所作的估計調整,然而這些損失卻還沒有作最後的確定,只是因為一年的經過使得整個估計過程較為準確而已。
為了讓各為近一步了解上表,讓我們以1984年的數字加以解釋,當年的稅前核保損失為四千五百萬(這其中包括二千七百萬為當年度所發生的損失,加上前一年度一千七百萬估計的差異數)
由此你可以發現,我跟各位報告的數字與實際所發生的數字有很大的出入,而且這幾年的差異數越來越不利,這特別讓我覺得非常地懊惱,因為(1)我一向自認說話算話(2)我和我的保險事業經理人若早發現事情的嚴重性一定不會坐視不管(3)我們少估計了損失,等於是多付給國庫本來不需付的稅金(雖然早晚會修正回來,只是時間拉得越長,我們損失的利息就越多)。
而由於我們將整個重心擺在意外險與再保險事業,比起其它產險業者我們在估計損失這上頭隱含更多問題,(當你承保的一棟建築物燒毀了,你可以很快地在損失成本上作反應,比起一家向你投保的雇主發現他一名退休的員工在幾十年前因工作關係感染某種疾病)即便如此,我仍對於所犯的錯誤感到不好意思,在直接投保部份,我們大大低估了法院及陪審團不顧事實真相與過去判例對損害賠償的認定,而要求我們這些所謂深口袋付錢的群起效應,我們也低估了一般大眾對於受傷者應獲得鉅額補償的傳染效應。在再保險部份,既然我們自身已低估了應提列準備,向我們尋求再保的保險公司也犯了相同的錯誤,由於我們的損失係依據對方所提供的資料提存,所以他們犯的錯也等於是我們犯的錯一樣。
最近我聽到一則故事可以用來說明保險業目前所遇到的會計問題,有一位仁兄因公赴海外出差,有一天接到他姐姐來電表示父親因意外身故,由於一時無法趕回國內參加喪禮,他便交待姐姐處理一切喪葬事宜並允諾負責所有費用,之後當他回國後不久便收到一張幾百塊美金的帳單,他馬上就把它給付掉,不過隔一陣子他又收到一張15元的帳單,而他也付了,可是沒想到一個月過後他再度收到類似15元的帳單,他終於忍不住打電話給他姐姐問一問是怎麼回事,只見他老姐在電話的另一頭淡淡地表示:「噢!沒什麼,忘了告訴你,那是因為爸爸身上穿的那套西裝是用租的」。
如果這幾年你是從事保險業-尤其是再保險事業的話,這段故事聽下來可能會讓你很心痛,儘管我們已盡可能讓所有類似前述的西裝租金列入在當期的財務報表上,但過去這幾年的結果卻令我們感到汗顏,也足以引起各位的懷疑,在往後的年報中我會持續跟諸位報告每年浮現的差異,不論是有利或是不利的。
當然在產險業界,不是所有準備提列不當的錯誤都是無心之過,隨著核保績效持續惡化,加上管理當局在損失準備提列乃至於財務報表表達上有很大的裁量權,所有人性黑暗的一面便彰顯出來,有些公司若真正認真去評估其可能發生的損失成本的話,他們可能早已不適合再繼續經營下去,在這種情況下,有些被迫往特別樂觀的方向去看待那些還未支付的潛在賠償款,有些則從事一些可以將損失暫時隱藏起來的交易行為。
當然這些行為或許可以撐過一陣子,外部獨立的會計師也很難有效地對這類行為加以規範制止,當一家保險公司的實際上的負債大於資產時,通常必須由公司本身宣告自己死亡,在這種強調自我誠信的制度下,死人本身通常會一再給自己翻案復活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