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點,你必須對鉅額風險有一些認識,在以往有許多業者都很願意接下這種保單,但是他們會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透過再保險的安排,業者只要保留一小部份的風險,其餘大部份的風險則移轉給再保業者,想想看例如董監事經理人投保二千五百萬的責任險,透過與再保公司簽約,保單發行公司可以只留下頭一個一百萬損失,超過的部份最高到二千四百萬則由再保公司負責,照業界的說法,其保險毛額很高,但淨額卻很少。
在任何的再保安排中,最重要的問題是保費收入要如何來分配,以我們的經理人責任保險為例,保險人必需要有足夠的保費來彌補其承擔第一個一百萬損失的風險,而再保人必需要有足夠的保費來彌補其承擔一百萬到二千五百萬損失的風險。
一種解決這種難題的方法叫做派翠克-亨利法則:係完全依照過去的經驗,換句話說過去再保業者需要多少保費來彌補其所承擔的損失,來訂定未來的保費。
但不幸的是過去的經驗因為投保期間過長往往無法完全反映實際的情況,亦即要在許多年之後才能真正知道會發生多少損失,而且最近產業能見度不但越來越差,有時甚至還會誤導,亦即法院不管以前判例,傾向於給予鉅額的賠償,使得再保業者過去推估的公式與結果相差太遠而變成一場大災難。派翠克-亨利不管用,換成Pogo所說:「未來與過去絕對不同。」
產業的不確定性加上許多經驗不足的新進者,使得這幾年保險業者偏好維持低水準的保單淨額,他們能夠吃下比其所能承擔的風險要大得多的保單量,這樣的作法有時在保險與再保公司整體虧錢的情況下,本身甚至還能獲利,(這種結局並不是刻意的,通常保單發行公司對於較高階的風險所生最後成本的了解的不一定比再保公司多),這種不合理的情況尤其會發生在環境變化快且成本高漲的時代,如執行業務不當、經理人與產品責任險等,在這些情況下,也難怪保險公司還會積極簽發保單,即使保費毛額已相當不合理之時。
最明顯的例子是在1984年有一家大型的同業,在那一年那家公司一共簽下六十億元的保單,在保留其中的40%約二十五億後,將剩下的三十五億轉給再保公司,結果保留部份理賠的損失最後只有不到二億元(算是不錯的成績),但是分保出去的部份卻使再保業者蒙受了十五億元的損失,此舉使得保險公司的CombinedRatio不到110,但再保公司卻高達140,而這與天然災害一點關係都沒有(但發生的頻率卻相當高),完全是業者之間的分配問題,雖然我尚未看到該公司今年的年報,但可想而知這種不平衡的情況一定還繼續維撤N
在Berkshire我們從來不玩這類的遊戲,雖然這樣的作法使我們在某些業務處於不利的競爭地位,不過現在整個局勢已改變,我們擁有同業比不上的承保實力,只要我們認為價格合理,我們願意簽下其他大型業者吃不下的保單,例如我們願意承擔一次可能損失1,000萬美元的風險,只要價格合理且其風險與我們已承保的風險無太大的相
CombinedRatio方面也由去年的134進步到今年的111,只不過過去不良的影響還在,去年我曾告訴各位由於本人在損失準備的提列不當,我曾保證會定期跟各位報告,本來我是想說以後的記錄應該會漸漸改善,不過到目前為止,好像並非如此,細節詳後述,去年的損失準備提列與前幾年一樣還是明顯不足。
所幸不足的部份主要發生在再保部份,而許多保單已陸續到期,這種解釋使我想不管是在保險或其他行業也好,應該把「除了」這個字眼從辭典裏刪除,如果你要參加比賽,就應該把對手所有的得分全部計入,任何一直把「除了」掛在嘴上的經理人,之後只會說又上了一課的人,真正應該上的課,如何換掉演員而不是劇本。
當然不可避免的作生意往往會出些差錯,而聰明的經理人一定能從中記取教訓,但這教訓最好是從別人身上學來的,若過去習慣犯錯表示未來還是會繼續犯錯。
基金代操合約
絕對不要輕易放棄任何一張飯票,結果我們跟著Jack加入由他擔任控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的消防人員基金FFIC。
1985年九月一日我們成為FFIC集團7%的參與者(不包括他們為不相關的公司所接的再保險保單),合約為期四年,明訂期間的損失與成本依比例分攤,除非到期前予以展期,否则合約簽訂後FFIC須立即將7%的保費匯給我們,而我們也必須立即開始支付其所發生的任何損失,預收的資金則用在投資之上,合約附帶條件是本人必須隨時提供一般投資諮詢服務給FFIC,但我並不介入特定投資決策,而Berkshire也不參與該公司任何的保險業務。
目前FFIC的業務量約達三十億美元,且當費率調漲後規模有可能再增加,該公司在1985年九月的未到期保費準備達十三億美元,所以FFIC匯了其中的7%,相當於九千多萬美金給我們,同時我們也支付了三千萬美金給他們代表他們已預付的理賠費用,這部份的業務完全由NationalIndemnity承作,之後再將其中的七贩ND給Wesco的子公司Wes-FIC。在年報後段附有查理對Wes-FIC及其再保險業務的有趣評論。
在保險部門我們特別新增一項主要分配合約,不過由於屬於新業務,所有數追N荒芩闶谴蟾诺墓烙嫛
到了年底我們又取得一件新合約,明年度的金額大約為五千萬元,我們希望能夠多多擴展這項業務,如果產業環境不錯的話,許多公司產生超過其本身處理能力的業務,而我們堅強的財務實力正是他們希望合作的最好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