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階層必須仔細想清楚,他們在賣部份股權時,會不會像在賣掉100%股權一樣的認真思考,若賣掉全部股權的作法顯不恰當,那麼在同一基礎下,賣掉部份股權就合理嗎?請謹記管理當局的小錯誤絕對會慢慢累積成為一項大錯誤而非大勝利(拉斯維加斯的成功就是建立在人們從事看似無傷大雅的資本交易損失所造成的財富移轉之上)。
取捨之間的因素考量在投資公司間可以很容易的計算,假設投資公司甲其市價僅為其真正價值的一半,並打算購併投資公司乙,又假設投資公司甲決定發行相當市值的股份以換取投資公司乙全部的資產。
在這種情況下,投資公司甲等於是以二塊錢的實質價值換取一塊錢的實質價值,我想此舉將馬上接到甲公司股東與證券主管機關的異議,強調投資公司合併的公平性,這樣的交易肯定不被允許。
然而對製造、服務、金融等公司而言,價值卻不像投資公司那麼容易計算,但我們卻常常見到某些購併案,像前面所提案例一樣明顯傷害原有股東的權益,而如果公司經營階層能注重公平性,願意用同樣的標準來評估兩家企業的話,這樣的傷害便絕對不會發生。
最後,我們要對購併方原有股東因發行稀釋股份的禍不單行表示點意見,在這種情況下,第一項打擊是購併案本身所造成對實質價值的損害,第二項打擊則是購併案完成後對企業評價的向下修正,因為包括現有與未來可能的股東會對管理當局這種損害股東權益的行為感到失望,而寧願把錢交給真正重視股東權益的人手上,如此一來公司的本益比將向下修正,不管管理當局如何再三強調這種行為只是偶發性。
就像是客人在餐廳的湯內發現一隻蟑螂,生意馬上受到影響,就算是你把廚師換了也一樣,同理可證最高的本/內含價值比將會給那些不輕易發行股份稀釋原有股東權益的經營階層。
在Berkshire或是其它由我們作決策的公司,包括BlueChip及Wesco在內,惟有當我們所換得的企業價值跟我們所付出的一樣多時,才考慮發行新股,我們絕不會將企業發展或企業規模與股東權益劃上等號。
其他事項
由於會有許多不同的讀者看到這份報告,其中可能會有人對我們的購併計劃有所幫助,我們對具以下條件的公司有興趣:
(1)鉅額交易(每年稅後盈餘至少有五百萬美元)
(2)持續穩定獲利(我們對有遠景或具轉機的公司沒興趣)
(3)高股東報酬率(並甚少舉債)
(4)具備管理階層(我們無法提供)
(5)簡單的企業(若牽涉到太多高科技,我們弄不懂)
(6)合理的價格(在價格不確定前,我們不希望浪費自己與對方太多時間)
我們不會進行敵意購併,並承諾完全保密並儘快答覆是否感興趣(通常不超過五分鐘),我們傾向採現金交易,但若符合先前所提狀況也會考慮發行股份。
今年的股東指定捐贈計劃再度得到熱烈迴響,雖然每股僅分配1美元較去年的2美元少,但仍有95.8%的有效票參與,若與BlueChip的合併案成真,附代的好處是合併報稅將使我們可捐贈的總額大幅增加,每位股東可分配的金額未來也會跟著增加。
若你也想參加的話,我們強烈建議你趕快把股份從經紀人那兒改登記於自己的名下。
在一時衝動之下,我們將企業總部的面積增加252平方呎(約17%),恰巧碰上重新簽訂五年的租約,和我一同工作雖然只有五個人-JoanAtherton、MikeGoldberg、GladysKaiser、VerneMcKenzie與BillScott,但所管理的子公司家數卻是這個數字的好幾倍,精簡的組織使我們有更多的時間管理旗下公司而非互相管理。
我的合夥人CharlieMunger將繼續留在洛杉磯,不管與BlueChip的合併成功與否,Charlie跟我在企業決策上是可以互相替代的,距離一點也不會阻礙我們,我們總是發現一通電話會比半天冗長的會議更有效率。
今年我們有兩位明星經理人退休,分別是NationalIndemnity65歲的PhilLiesche和AssociatedRetail79歲的BenRosner,這兩個人都讓身為Berkshire股東的你更為富有,NationalIndemnity一直是支持Berkshire成長的重要力量。Phil和他的繼任者Ringwalt是該公司成功主要的推動者,而BenRosner在1967年將AssociatedRetail以現金賣給DiversifiedRetailing後,原本僅承諾繼續待到當年度年底,結果在往後的十五年卻仍然持續表現傑出。
他們兩人皆為Berkshire盡心盡力管理公司就好像是他們100%擁有這家公司一樣,不須訂定額外的規則來強迫他們,這種態度早在Berkshire加入前便已深植在他們的人格特質中,他們好的個性成就我們更多的財富,如果我們能持續吸引到像Ben和Phil這樣的人,你將可不必擔心Berkshire的未來。
華倫.巴菲特
董事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