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弗兹公司(Ferruzzi)操纵大豆期货的事件。
1989年,弗兹公司被CBOT发现有逼仓的企图,并上报给CFTC。CFTC的最终调查显示,截止到1989年7月10日,Ferruzzi公司当时建立的大豆多头头寸已经达到了2200万蒲式耳。这个头寸数量达到了投机交易头寸限额的七倍,而且这个数字也超过了其他任何市场参与者限仓头寸的五倍,该公司的头寸已经占到了7月合约空盘量的53%。美國期货市场的持仓当时是不公开发布的,发现这一企图后,CFTC向公众批露弗兹公司持有的期货头寸超过当时市场总持仓量的85%。
之后,CBOT采取了三个措施来防止风险的进一步扩大:一是停止弗兹公司进行新的交易;二是要求从7月12日开盘交易开始,任何拥有1989年7月大豆合约净多头部位或者净空头部位超过300万蒲式耳的个人或者法人户必须削减头寸,并且在随后的每个交易日以至少20%的份额递减。三是提高弗兹公司持有头寸的保证金。经过了超跌阶段,市场价位随后反弹。
能够有效地制止这起逼仓案件,主要是因为美國期货市场的监管者——CFTC对期货价格真实有效性的高度重视。CFTC设有经济分析部和首席经济学家办公室,许多经济学家每天密切关注、跟踪所有上市商品的现货市场情况以及期货市场价格的形成过程,发现可疑迹象,及时通过执行大户报告制度等调查、了解市场交易情况,通过同相关现货市场的供需和价格等情况进行比较研究,确认期货价格是否同现货价格严重背离、是否存在市场操纵,严格防范和打击市场操纵的行为。
从Ferruzzi事件中可以看出:第一,当时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所采取的措施是相当必要的,这意味着逼仓事件可以得到避免。第二,市场监管者在密切注视期货市场价格异动、防止风险扩大化方面采取的监控措施对于防范和打击期货市场的操纵行为极为重要。市场监控的首要任务是识别市场操纵威胁和采取预防性措施。对于活跃的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监察人员每天都需要监视大户的交易活动、重要的价格关系和相关供需因素,以此来评估潜在的市场問題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手段予以解决。
(3)1991——1996年滨中泰男操纵期铜事件。
“住友铜事件”的發生,是作为首席交易员的滨中泰男刻意对抗市场的供求状况和蓄意操纵市场的行为所致的。此次事件全面爆发于1996年6月,整个事件持续了近10年。早在1991年,滨中泰男在LME铜市场上就有伪造交易记录、操纵市场价格的迹象,但是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直到1994年和1995年,由于控制了许多交割仓库的库存,导致LME铜价从最初的1600美元/吨单边上扬,最达到3082美元/吨的高位。到1995年下半年,随着铜产量的大幅增加,越来越多的卖空者加入到抛售者的行列,但是,滨中泰男继续投入几十亿多头头寸。终于,在1995年10、11月份,有人已经意识到期铜各月合约之间价差的不合理状态,要求展开详细调查。在对每个客户在各个合约上所持有的头寸,及交易所仓库中仓单的所有权有了清晰的了解之后,LME专门成立了一个专业人士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就如何处理进行了探讨。
此时,铜价的反常波动引起了英美两國证券期货监管部门的共同关注,滨中泰男企图操纵市场的行为也逐渐败露。监管部门的追查以及交易大幅亏损的双重压力,使滨中泰男难以承受。1996年5月,伦敦铜价已经跌至每吨2500美元以下,有关滨中泰男将被迫辞职的谣言也四处流传。在这些传闻的刺激下,大量恐慌性抛盘使得随后几周内铜价重挫25%左右。
1996年6月5日,滨中泰男未经授权参与期铜交易的丑闻在纽约逐渐公开。1996年6月24日,住友商社宣布巨额亏损19亿美元并解雇滨中泰男之后,铜价更是由24小时之前的每吨2165美元跌至两年来的最低点每吨1860美元,狂跌之势令人瞠目结舌。事件發生后,按照当时的价格计算,住友商社的亏损额约在19亿美元左右,但是,接踵而来的恐慌性抛盘打击,更使住友商社的多头头寸亏损扩大至40亿美元。
住友商社承认了滨中泰男的行为,但是声称事件是未授权的。住友商社和CFTC调解,同意停止那些违反《美國交易所法》中有关禁止操纵的行为,并为此支付1.25亿美元的民事罚款和建立一个信托基金用来赔偿由操纵行为给一般投资者所造成的损失。当时,对住友商社的罚款是美國政府开出的最大金额的民事罚款。在日本,滨中泰男被判伪造和欺诈罪,入狱8年。
从“住友铜事件”中可以看出:第一,操纵事件發生的主因是住友公司内部的管理不善。在事件發生前,滨中泰男是公司期铜交易的直接管理者,所有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市场监控手段都以他为主制订和监督,完全不受公司的制约。由此可见住友公司在企业管理上的漏洞。第二,LME在日常交易监管方面存在严重失误。LME没有大户报告制度,并允许交易者用信贷而不一定是现金来满足追加保证金的要求,交易者积累了大量的仓位也不会被公司的财务发现。因此,对于“住友铜事件”,由于LME对市场的实时监控未能有效执行,进而导致它对市场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也不能进行及时的调查和处理。第三,LME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漏洞。从1991年起,LME就收到了反映滨中泰男有意操纵铜价的报告,但是由于交易所内部在管理机制,特别是市场风险监控能力上的漏洞,这些报告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直到1995年11月份,LME主管部门在國际粗铜协会和美國监管部门CFTC的压力下,才开始对市场进行调查。由此看来,正是期货交易所在监控制度上的弊端才导致整个住友铜事件引发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