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怀疑在《金融炼金术》出版的最初几年里究竟有多少人真正读懂了乔治?索罗斯,但在最近的1998年索罗斯遭受了相当严重的挫折,尽管他当时发表言论称,“俄罗斯金融市场的危机不是因为我的言论而产生的。我们并不想让卢布贬值。实际上如果卢布贬值会伤及我们的投资组合”,但反身性理论还是对其创始人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来自沃伦?巴菲特,作为世界上最杰出的投资大师,他竟然没有出版过任何一部著作!这显然是他吸取了格雷厄姆教训的结果。
以上诸多例子充分表明了一種分析方法的公开化程度与其商业价值之间的反向关系。所以,当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因为遭遇到其套利模型中百年一遇的不利事件而轰然倒塌之后,有谁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确够倒霉,以至于碰上了俄罗斯的金融崩溃?还是说当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建立其套利模型的时候这種事件确实是百年一遇的,而一旦他们开始大规模使用这个模型,这種事件發生的概率就大大提高了呢?
同时这也是证券投资理论研究发展缓慢、停滞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这个领域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困难,投资家们或者缺乏动力去进行钻研和创新,或者对于新的理论发现用秘而不宣来进行自我保护。
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家信誓旦旦地一再宣称自然垄断并不存在,但假如把自然垄断的定义扩展一下:如果一个人的思想就是他赖以进行垄断的资源,这種垄断恐怕再“自然”不过了。那么,不但有自然垄断,而且垄断者之间还存在比较优势。例如巴菲特更适合挖掘成长股而索罗斯更适合阻击英镑,于是他们可以在不同的市场内进行垄断,所以我认为,证券投资领域内的自然垄断要远多
这就给半强式有效市场假说带来了大麻烦,无论美國证监会的监管措施多么完善,即使哈维?皮特(美國证监会主席)能够做到让一切公开信息无传播渗漏地向所有投资者及时、完全公开,但谁能够要求索罗斯做到不利用他对这些信息的独特判断,或者要求巴菲特将他使用这些信息的方法与其他投资人分享呢?要让所有投资人具有同等智商和同样高超的投资分析技巧,这是连上帝都无能为力的事情,有人却居然把它作为有效市场假说的前提条件!因此,半强式有效市场假说走的有点远了。
利用强式有效市场假说做一总结
如果说半强式有效市场假说还仅仅是走的有点远,那么强式有效市场假说则完全脱离了实际。
现实当中的许多事件都对强式有效市场假说具有杀伤力,比如在“9?11”悲剧發生之前,美國股市是如何对这一“内幕消息”进行适当反应的呢?而恐怖组织利用这一事件获得暴利的種種报道和传闻,难道仅仅是人们事后的妄加推断吗?再比如当安然公司内部已经千疮百孔的时候,它的股价是多少?而安然的高层管理人员这时候又做了些什么呢?
由于零和博弈之下的大数定理,要想在股市胜出,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成为少数。如果使用的方法在法律允许的范畴之内,这叫做出奇制胜,而一旦出了这个范畴,那就是不择手段了。但无论是哪種方法,要想获得成功,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保证这種方法不为人所知和不能被其他人所掌握。因此,股市获胜的最根本方法就是要尽力去利用甚至去制造信息的不对称和竞争的不对称,即垄断。所以每一个股市投资者事实上都有动力去破坏有效市场假说的前提条件,制约他们的只不过是法律(对大多数人而言)和能力罢了。例如投资者之所以热衷于打探内幕消息,就是渴望获得垄断的一種表现。对于他们来说,不是要不要垄断的問題,而是如何利用和制造垄断的問題。因此从逻辑上说,强式有效市场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强式有效市场假说就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精致、华丽但却又无比脆弱,随便找个什么东西(如“9?11”、安然)一碰就粉碎了。
很明显,一些人仅仅依靠对信息的分类创造出了弱式、半强式和强式有效市场假说是孤立的、片面的和机械的。而事实上,这不但不是惟一的分类方法,同时也未必是一種科学的分类方法。在弱式与半强式,以及半强式与强式有效市场假说之间,还有无数个假说,比如投资者无法利用“一月效应”的假说、公司管理者无法利用内幕消息的假说等等。要想更加准确的对有效市场假说进行分类研究,这有赖于对市场结构的进一步了解。而强式有效市场假说则可以看做是零和博弈下股市彻底静止不动的一个“终点”,但辩证法决定了这样一个终点并不存在。
在零和博弈这只“看不见的手”控制之下,股市的确行进在通往“有效市场”的道路上,它的行进速度或者在某一个阶段健步如飞,又或者在另一个阶段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纹丝不动。这条路没有尽头,而强式有效市场永遠无法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