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要说明零和博弈与有效市场假说具有密切的联系,然后尝试把这種联系扩展到其他经济领域,所得到的一般结论是:对于竞争的市场(无论是股票市场还是商品市场),零和博弈是最根本的约束条件,这就要求市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来保证零和博弈下的市场運行,复杂性可能是制度方面、心理方面或其他方面的。在这種复杂性之下,人们进行竞争的最根本目标是制造或利用垄断,垄断必然带来对完全竞争和完全信息的损害,这使得市场偏离“有效”。但只要时间足够长,随着垄断行为模仿者的加入,由零和所决定了这種垄断会自我消亡,而“有效市场”前提条件中被损害的部分得以恢复,市场会更接近“有效”
一、零和博弈
首先来明确定义。毫无疑问期货交易是一種零和博弈,因为:
输家损失=赢家收益+交易成本(市场運行成本、信息成本等)
而在股票市场要获得资金等式的平衡,除了以上各项外,还要把上市公司的融资(资金从股市流出)和现金分红(资金流入股市)考虑在内。也就是说除了赢家和输家,上市公司是从股市中拿钱还是为股市提供资金也影响了财富分配。因此股市零和博弈的定义是:
输家损失+现金分红=赢家收益+融资+交易成本
等式左边是股市资金的提供者,右边则是股市资金的索取者,在长期当中等式两端必须平衡,这个“游戏”才能继续下去。
以上就是我对股市零和博弈的定义。根据这一定义,当融资大于现金分红时,额外的资金需求也要由输家来承担,所以投资者亏损比例扩大;而当现金分红大于融资时,上市公司开始为股市提供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输家的比例。
假如我们不是在全部市场参与者范围内和长期当中进行检验,而只是在股市局部(例如只包括各类投资者)以及某一阶段上进行调查,则股市可能会表现出“非零和”的特征。
例如道格?亨伍德在《华尔街――如何运作及为谁运作》一书中写道,“在1901~1929年间,美國也与现在新兴市场一样,新股筹资与实际投资的比例为11%。但在1946~1979年,比例只有5%。到了1980~1997年,股市走到了提供资金的反面,变成了-11%。这種资金反向输送主要体现在红利上。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美國公司分红占了税后利润的44%。在70年代末期,该比例有所下降;但在1990~1997年间,非金融公司支付的红利占税后利润的60%。在这时,‘根本就不是非金融企业求助于华尔街的投资,相反是非金融企业的钱一直充斥着华尔街’。”这表明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到90年代,美國股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已经大大超过了其在股市中的融资额。因此对于这一阶段的美國股市投资者来说,股票投资成为一个“正和”游戏,也因此才有了道琼斯指数长盛不衰的这一轮大牛市。可见,股市财富效应以及股市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并不来源于某个宏观调控政策,而是依靠作为股市微观元素的上市公司业绩的真实改善,同时这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绝非人的主观意志所能决定。
再将股市零和博弈定义换一種表述方法:
赢家收益-输家损失=现金分红-融资-交易成本
首先这个等式体现了上市公司(右边)与投资者(左边)之间的财富分配结构。在这个等式的基础上,我们来进行下一步的讨论,即在等式右边为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投资者(赢家与输家)之间的财富分配结构又是如何确定的呢?对此,博弈论专家陈浩教授有过贴切的回答,“如果有一種方法一年能赚1倍,那么,就不允许市场上有一半的资金都使用它,否则一年以后,别的资金就全没了。像这種一年一倍的方法,能有10%的资金用也嫌太多,因为,一年之后,其他资金将总体亏损11%。累乘下来,用不了多久也会让别的资金消失。”简单地说,就是投资者之间财富分配的结构取决于赢家从输家那里“搬钱”的速度,每一種速度都对应于一種投资者内部的财富分配结构。
任何一个行业,假如企业能够自由地进入和退出,那么在效益最大化的驱使下,众多企业的竞争最终使这个市场的经济利润趋向于零,而上市公司正是由这些企业组成的。如果股市中上市公司的数量足够多,可以代表实际的经济结构,那么上市公司在长期当中对股市资金的贡献与索取应该看做互相抵消。同时如果投资股市可以获得超过其他行业的利润,大量游资的涌入也会把高度差填平。在此基础上考虑到交易成本的存在,则大数定理――股市中的大多数必须是输家――成立。
在了解了零和博弈下财富分配的结构并且做出了大数定理的假设之后,下面进行市场一般性問題的讨论。
作为能量,市场总是循着阻力最小的方向運行,就像河水总是沿着河床的结构流动一样。而大数定理决定了在大多数时间、大多数人是错的,他们的选择与市场背道而驰。因此对于市场阻力最小的運行方向,一定是对多数人来说阻力最大的方向。在这種相对性的认识之下,我们可以得到关于市场的一个辩证认识:市场是可以战胜的,前提是多数人无法战胜它。
这就是零和博弈,它是股票市场中“看不见的手”。在经济学上说,它是股市運行的最根本约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