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危机的跨國传播渠道也开始形成。例如,韩國很多商人银行为高额回报所吸引,利用短期资金积极参与泰國和印尼的房地产投资,但它们缺乏基本的对冲技能,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承担的隐含风险。使問題更加复杂的是,韩國的许多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为这些商人银行及其海外业务提供了担保,使得风险水平在各部门乃至各國间不断升高,并存在交叉流动的可能。
进退两难的监管体系。危机酝酿时,监管者未能发现金融体系正在出现的失衡现象,抑或未能迅速采取行动及时阻止灾难發生,这種监管失效的深层根源在于监管系统的结构性缺陷。即使是在发达的经济体中,银行监管也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监管者按资历而不是业绩获得提升,其薪酬与其提供的服务并不匹配,因此很少有人在工作中追求卓越表现。此外,有些國家的监管者与被监管的银行领导人属于同一个内部人组成的圈子,监管力量往往被约束。最重要的是,监管者极少由于取得成功而得到称颂,却常因为工作不得力而遭到诋毁。银行系统的持续稳健運行无法诞生英雄,系统一旦崩溃却会使很多人成为祸首。这就导致新兴市场中历来缺乏优秀的监管者。
当問題变得越来越严重,危险开始袭来的时候,监管者面临痛苦的两难境地:很多银行通过相互贷款和交叉担保联系在一起,使得联系性增强而实际上的风险集中程度更高。一家银行倒闭,就有可能搞坏整个银行系统的可信度。因此在多数情况下,关闭一家大型银行就等于断掉经济的资金供给,这会扼杀许多要靠贷款才能完成经营预算的企业。此举会破坏这些企业向其他银行偿还贷款的能力。而银行也有压力,银行信心下降导致放贷金额的减少,同时损毁了银行的信誉,这样便会引发监管者极不愿看到的危机。因此在面临危机时,监管者往往顾虑重重,各種利益纠葛使他们左右为难。就在他们举棋不定的时候,危机已经發生了,所以看上去他们的反应就是无所作为。
(二)危机发展的实质性阶段,会在宏观经济政策和外来冲击引发危机时到来。
宏观经济政策(设定汇率和财政政策)决定危机發生的时间和规模,而外部冲击则成为危机的触发因素。在众多因素的推动下,國家一步步地陷入危机的漩涡。
钉住汇率与币值高估:在造成金融风暴的“大气条件”中,汇率也许是最直接的触发因素。实际上,如果按照货币的定义,任何“有管理的”汇率都是对货币“市场价格”的扭曲。如果存在钉住汇率的安排,就会加剧扭曲的状况,进而影响资源配置。在钉住汇率制度下,每一个经济的参与者都在严密关注汇率,试图从中发现疲软的最初信号,以此评估制度本身的可信性和可持续性。因此政府在坚决捍卫货币稳定的同时,背上了沉重的经济管理和公共关系负担,极有可能在不堪重负之际对汇率进行突然的重新定价。
在很多案例中,國内相对疲弱的实体经济无法与货币制度的要求同步,导致货币在危机發生前就已经被认为是高估了,商品交易部门失去竞争力,不能与选择钉住的货币(如美元)保持一致。维持此政策的时间越长,货币供需的扭曲程度越大,汇率的高估程度也越大,实际汇率必然下跌。
利率捍卫汇率:为了捍卫下跌的汇率,大多数政府会首先收紧利率,进而动用外汇储备。此举虽有利于提高对货币的需求,进而支撑起本國货币估价,但也会产生实体经济部门实际支付提高、经济活动总量减少、投资下滑的负面影响。
这種下滑会给银行带来三个方面的不良影响:首先,经济放缓会减少对银行贷款的总需求,银行新增贷款会發生萎缩;其次,企业和个人投资回报减少,银行不良贷款数量增加,未偿贷款的盈利性也会下降;第三,货币市场利率上升会减少贷款净利差,进一步削弱银行的盈利性。比较老练的投资者会发现这種弱点,政府千辛万苦树立起来的信心就会被侵蚀。
游资攻击:比提高利率更具有破坏性的是高估汇率的不可持续性。当货币被认为是高估时,对贬值的预期也逐渐积累,市场参与者会争相在货币暴跌前保住自己的投资。市场一旦出现货币贬值的初期信号,历来对金融偿付能力至关重要的外國银行同业贷款就会首先逆转,迅速从经济体中撤走。
尽管一些投资者规模较大,但通常而言,任何投资参与者在任何特定情形所投入的资源只会占总量的较小部分(像索罗斯这样的案例是绝无仅有的),因此國际游资只能说是危机的催化剂。这些游走于风口浪尖的套利者们,四处寻找价格异常,冒险投入本金,力求将机会用足用尽。他们的本性决定了他们只是市场的匆匆过客,与任何市场都是若即若离。而其他國际资金则跟风而动,从而诱发大量资金在某國突然大进大出,最终导致诱发危机的“资金荒”。此时政府往往在前期为遏制金融风暴的努力过程中耗尽了储备,结果货币贬值,在市场力量面前俯首。
以一國经济水平和货币供需状况为根基的汇率,虽然在政府宏观政策的帮助下得以苟延残喘,但在國际游资的攻击下,最终还是会遵循市场原则而下跌。
泡沫破裂:在货币贬值和汇率下降的情况下,实体部门实际收入减少,进一步削弱企业和个人偿还贷款的能力;金融部门则雪上加霜——不仅要受到不良贷款猛增的打击,还要面对外币贷款价格上涨和还贷要求日益迫切的压力。由此在國民经济中出现了恶性循环:企业运营不良,急需资金加以周转;银行却因大笔不良贷款和外币还贷要求,无力或不愿提供更多资金,结果大批企业就此破产,资产泡沫正式破裂,银行的不良贷款成为永久性坏帐,资金周转更加困难,许多银行因此陷入绝境。
危机并不单单由资产泡沫引起,但却经常对危机条件的成熟起到很强的推动作用。泡沫在非贸易性行业中發生得最为频繁,如商业和住宅房地产,因为这些领域供应增长缓慢。泡沫也發生在证券交易中,一般是由过度的乐观情绪所致。
在泰國,银行和金融公司推动的投资产生了巨大的不动产泡沫,1993年至1996年,金融机构依靠海外净负债(即对该國大量新增的银行贷款)的大幅增长为泡沫提供资金,使得房地产价格上涨了395%。房地产商们没有想到的是,泡沫的破灭和它当初的膨胀一样夸张。在牙买加,泡沫破灭使得政府清收机构成为房地产最大的拥有者。政府要么只能慢慢变卖这些资产,要么冒险将大量的房地产推向市场使其进一步贬值。因此清理房地产泡沫需要特别长的时间。
内外冲击:引发崩溃的雷霆一击往往在國民经济和金融体系都奄奄一息的时候到来。这最后一击往往无法预料,且与國内金融体系无关,但会彻底破坏对虚弱的经济现状的信心。这些冲击有些是外生性的,如政治事件(墨西哥总统候选人遇刺和地区性叛乱)、战争(哥伦比亚内战)、气候(厄尔尼诺对厄瓜多尔经济的影响)等;有些则为内生性,最常见的是存款人成群结队地涌向银行网点取回终生的积蓄。除非提供充足的流动性资金去阻止这種挤兑,否则就会像1998年的厄瓜多尔或2002年初的阿根廷一样出现“银行假日”,进而演变成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
五、辨别预警信号
毋庸置疑,金融危机不易预测。一位國际货币基金组织前任官员承认:“國际货币基金组织最近预测到15次危机,而实际上只發生了6次。”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列举了以下十条预警信号。这些信号大多来自经济的微观层面,其中第一、二条来自实体部门(企业),第三至第七条是特别针对金融系统而言的,最后三条则来自宏观层面。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系统的信号往往不如实体部门的信号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