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资者群体
不同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带着不同的动机,而不同的动机则反映了不同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的不同感受,因此,不同的投资者有着不同的参与指数。当然,投资者的动机不是唯一的(在实际调查投资者的动机时,调查问卷列出多项动机供被调查者选择,且不限制被调查者只选择一项动机),但是,投资者之间的相互聚集,必定是唯一地源于他们之间在感受上的相一致,感受的一致决定着投资者在利益企求上的一致。投资的發生在根本上是与人们自身对现状、对未来的主观感受与预期相联系的。
所以,参与指数相同的投资者自然地聚集为一类的投资者群体。投资者可以有不同的动机,但投资者最终要归属于某一类由参与指数标示的群体。不可能在由参与指数所标示的投资者群体之外,再构造出另外的投资者群体。年龄、职业、收入水平及财富水平等客观指标虽然可以描述投资者的社会人口属性和特征,但却不可以决定进行投资的投资者的群体划分,投资的發生要由投资者的主观感受来解释,具有相同客观特征但主观感受不同的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上往往要發生冲突,而主观感受相同但客观特征不一致的投资者,却一般能够在投资决策上取得一致。
这里的投资者群体是纯粹主观的群体,在这样的群体中,群体成员之间可以在客观特征上毫不相同,他们之间也可以是完全互不相识的。他们之所以聚集为一类群体,完全是由于他们对于在投资决策过程中的相同感受,以及由于相同的感受而同样地选择了符合他们感受的金融产品,因而,他们是在投资决策过程的活动中聚集为一类群体的。同样的,这里的投资者群体的演变也纯粹地是由主观决定的。当投资者的感受發生变化时,投资者群体的类型与组合也相应地發生变化。投资者群体的形成与演变取决于主观感受,是不可确定的。实际上,投资者群体中的成员自身并不意识到自己是属于哪个群体的,成员之所以会成为某类投资者群体的成员,只是他无意识选择的结果。投资者参与指数的获得,是通过对投资者的初级动机的理解与数据处理,同样是以投资者没有意识到其参与方面的作用为前提的。
4.规则、秩序与不确定性
由动机而聚集为一类的投资者群体,最终要形成为具有特定投资风格的金融组织机构,各类不同风格的金融机构通过选择、运用与其风格相对应的金融产品,或通过创新设计与其风格相对应的金融产品,参与投资决策的形成。
不同类型的投资者群体从而不同风格的机构,在参与投资决策的过程中,他们之间在投资决策过程的互动中,要遵循既定的规则,而既定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及其所形成的制度规则体系,构成了金融系统的规则。投资者群体(机构)遵循这些规则进行投资活动。
但是,这些规则并不最终决定投资决策过程。投资者群体(机构)在遵循这些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对金融产品的不同选择、运用与创造,形成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实际發生作用的金融产品的種类构成与数量构成,这些不同投资者群体(机构)所选择的金融产品的数量与種类,就代表着不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的不同影响力,因而,不同金融产品的数量、種类及它们之间的构成,就构成对投资决策最终發生实际作用的投资秩序。
因此,投资秩序是与投资者主观感受从而投资者参与指数、投资者群体联系在一起的。投资者、投资者主观感受从而参与指数、投资者群体,是理解秩序的形成与演化的基本要素。投资秩序的不断演变正是源于不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不同的主观感受,以及由于不同主观感受所形成的不同的参与态度。对于秩序及秩序演变的理解依赖于对于人的动机的理解。这样,我们实际上可以通过两種互动来理解投资秩序的演变,一是投资者从而投资者群体之间的互动,二是既定的金融系统规则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既定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构成的规则,规定着投资者的选择,但投资者通过对既定金融产品、金融机构的选择运用、通过与金融监管的博弈,又不断地演变着既定的金融系统规则,投资者与既定金融系统规则之间实际形成互为建构性(interconstructionality)的关系。
当我们从投资者的主观感受出发来理解投资秩序的时候,那么,投资秩序是一个无形的、主观的、不确定的结构,也正因为秩序的这種特性,才决定了秩序的形成与演化是非设计的,是自生自发的。所谓不确定性,就是秩序的这種非设计性。一旦我们认识到实际决定投资决策过程的投资秩序是这样一種性质时,我们就可以理解投资决策中的风险实际上是受到不确定性的规定。
大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不确定性的存在。首先,由投资者动机变化而导致的投资者群体的变化。动机的種类会發生变化,有些动机随时间而不再存在,新的动机类型则不断生成。与动机種类的变化相对应,投资者群体的类型当然要不断地变化。第二,在不考虑动机类型發生变化的情形下,单个投资者的动机会發生变化,当投资者以新的动机代替原先的动机时,这个投资者就从原来的投资者群体中转移出去,加入到新的投资者群体中。这时,不同动机之间的关系就發生了变化,原来重要的、较为广泛的动机,可能变为较不重要也较不广泛。在这里,存在着个体成员的流动,并且仅仅是个体成员的流动,不存在投资者群体从某一类动机中转移的問題。这是因为没有既定的投资者群体,投资者群体是因投资者动机而聚集的。当动机不存在时,群体就消失;当单个成员的动机变化时,动机之间的结构从而投资者群体之间的结构就發生变化。第三,在不考虑动机種类、结构發生变化的情形下,动机群体的组织化程度的变化可导致群体在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位置和影响力發生变化,从而导致实际决定投资决策过程的投资秩序發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