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波浪论:(七)我的新波浪理论
波浪理论的八浪循环说是主观的,但是波浪理论对我们也不无益处。
事实上,艾略特已经发现了股价運行轨迹的秘密,可惜他与客观规律失之交臂,毫厘之差结果走向了主观和错误。习惯于把一切归纳为精确的数字应该与艾略特会计师的经历有关,生活经验是影响人的思维方式的重要因素。而且艾略特的全部研究是否始终是在病床上进行的?目前没有资料说明艾略特进行了投资实践,这对于理论研究是不利的。
笔者认为股价運行轨迹的客观规律就是:股价運行趋势多数情况下以三浪或五浪的形式運行。这是实际市场中从统计结果来看,出现次数最频繁的数字。三浪或五浪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是常见型而不是唯一结果。市场中也可以出现一浪,七浪,九浪,十一浪等等,只是它们的出现频率不及三浪和五浪多而已。波浪理论的致命之处正是抹杀了这種变化,把常见型错认为唯一结果,才导致八浪循环的错误模式,为了自圆其说才出现特殊形态和"几種(浪)选一,不对再换"的分析方法。正象谚语所说:"为了掩盖一条错误就会犯十条错误"。
就连某些著名的波浪理论者也承认"波浪等级很难分清",为什么难以分清呢?
他们解释为波浪理论是相对的,市场也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其实这又是"波浪理论是最富于弹性的"一语的翻版。的确,证券市场不存在绝对的事情,可是波浪理论却不是相对的!它的八浪循环模式早已定下了一个绝对理论的框架,使波浪理论失去了"相对的"弹性,波浪理论者们实战预测中的屡屡失败远非分析理论的正常误差所能解释,而是表现了主观的绝对的波浪理论与客观的相对的市场实际的矛盾。
笔者认为市场真实的波浪具备如下特征:
1.按道氏理论关于三種趋势的定义和划分标准做为波浪的定义和三種波浪级别的划分标准,波浪只划分为三级。
2.每一个波浪不管是推进浪还是调整浪,一般情况下可分为三个或五个次一级浪,也可分为其他数值的单数浪。不要把道氏理论趋势三阶段中的每一阶段固定划为一浪,因为趋势中的每一阶段都可以包含不同数量的波浪,同时趋势三个阶段也仅是一種人为的划分,市场的趋势本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一个趋势的内部三个阶段之中并无明确界限。(这一点在道氏理论中关于基本趋势包含几个次级趋势等论述中已可证实)。
3.某種趋势的产生或结束决定于推动该趋势的市场相对动力的产生或结束,并非决定于趋势是否走完了某一固定的波浪数量。不存在"三(浪)或五(浪)等于一(大浪)"的公式。
4.上升浪与下跌浪之间按该趋势的天价或地价做为划分标志,没有延长浪或失败浪等特殊形态。
5.波浪分析应参考形态分析理论中定义过的各種形态。
6.波浪分析应参考黄金分割比例等其他理论工具。
7.取消原波浪理论的所有数浪规则。
如果采用上述新波浪理论规则,可使波浪学说获得坚实的定义基础和划分标准,不但原波浪理论能解释的现象可获得更圆满的解释,而且原波浪理论不能解释的现象均可获得圆满解释,并且符合公认的标准、易于理解和接受。
原波浪理论的失败还启发了我们:理论对于市场的反映只能是客观的,不能是主观的;只能是理论尽可能靠近市场、尽可能接近客观实际,不能要求市场来靠近理论。理论应该反映变化的市场而不应是机械的不变模式,理论应该是实用的预测而不应是空想的假说。艾略特的波浪理论也许是证券分析理论不长的历史中最大的误会。
推进浪中的第五浪未能达到第三浪的结束位置在波浪理论中被称为失败浪。如1999年7月到9月10日1695点的升浪。
股价变化不是按八浪循环机械往复的,有时从波浪理论的角度来看一个上升趋势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也实在难以找出1、3、5三个完整的推进浪,只能数出1、3两个推进浪。于是艾略特把其后的下降趋势开始一段移过来,计算为上升趋势结束段,勉强构成第4、第5浪,但是事实上行情已经开始下跌,这时反弹上涨力量已经小于下跌力量,反弹高度当然达不到原来的天价,艾略特把这一矛盾现象以"失败浪"解释过去。
从词义来看,"失败"是指"计划或希望没能达到"。计划和希望都是人的思维活动,是主观行为。只有主观行为才能用"成功"或"失败"来解释,客观现象是不能用"成功"或"失败"来解释的。正象人类历史可能出现暂时的倒退,但不能说是历史失败了,因为历史仅仅是客观记录而已。同样股票价格(或股票价格指数)仅仅是对股票市场价格運行轨迹的客观记录,不能说股票价格"失败了",所以,股市没有"失败浪",只有失败的预测。"失败"是对主观行为即情感产物的描述,不是对客观现象的描述,艾略特正是混淆了两者的界限。但是最严重的問題还不止于此。
艾略特定义的失败浪混淆了人们对于上升趋势和下降趋势以该段行情最高点或最低点做为结束标志的约定俗成的划分方法,否定了被众多理论采用,投资者广为接受的概念。
以天价或地价做为一段上升或下降行情的天然结束标志,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讲都是正确的."失败浪"却不以此做为基准,把这種划分方式否定了。波浪理论在否定原有结论的同时并没有一套新的对波浪起始的严格定义,结果又一次变成没有固定的统一划分标准,可以有无穷答案,"失败浪"仅仅变成了实在凑不齐五浪时的补救措施,为随意主观数浪提供了又一借口。波浪理论中的奔走型调整浪也有类似問題。
总之,艾略特对失败浪的定义混淆了主观行为与客观记录的界限。混淆了对上升趋势和下降趋势结束标志的公认标准,为主观数浪创造了又一条件,造成了包括波浪理论在内的理论上的混乱。"失败浪"代表波浪理论的失败而不是市场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