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波浪论:(五)延长浪是凑数的产物
波浪理论的所谓延长浪是指在三个推进浪中有一个浪出现延伸,甚至延长浪的内部下一级小浪已经与其他高一级四个浪幅度相同的情况。
波浪理论既然按某一浪的幅度延长定义出延长浪一说,则波浪幅度至少应是划分波浪等级的重要标准,那么当某一浪的下一级小浪幅度已经与其他高一级的其余四个浪等长,还能再把远远长出的一浪与其它四浪划分为同一级浪吗?波浪理论出现了严重的自相矛盾。如果允许这種延长浪存在,不但再次暴露了波浪理论没有任何客观标准的漏洞,而且这種极端随意的划分已经威胁到波浪理论是否还能做为一種严肃理论存在的基础。
波浪理论对延长浪有一段表述:"有时经过延长的推进浪包含五个与其他四个主浪差不多长度的小浪,形成九个波浪,虽然不能分清哪一浪属于延长浪,但在波浪理论中,九浪与五浪意义相同"。
上述这段表述主要有两层含义:①承认延长浪中五个小浪与高一级的四个浪不能区分。②九浪与五浪意义相同。
在承认延长浪中五个小浪与高一级的四个浪不能区分的情况下,波浪理论并未检讨八浪循环模式的错误,而是强行划分为五个浪,再把多余的几浪并入其中一个推进浪,这種方法过于主观随意了。做为公认的标准,如果几个浪的幅度十分接近到达难以区分的程度,这几个浪理应划分为同一等级的浪,而波浪理论强行划分其为自己也说不清算第几浪是延长浪的两个级别,显然是主观而没有根据、违背客观事实的,是错误的。在不少介绍波浪理论的书中都有一幅关于延长浪的插图,包括波浪理论的精典著作在内,从图中一看便知那几个"难以区分"的波浪没有任何理由划分为两个级别。
波浪理论也意识到对那種"难以区分"的波浪强行划分为两个级别是不正确崐的,但是如果承认其为同一级波浪岂不是承认有九浪上升从而打破八浪循环说?于是做出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解释:"九浪与五浪意义相同"。
从波浪理论对延长浪的定义出发,延长浪仅仅指幅度的拉长,并不改变波浪数量,何来九浪之名?从波浪理论在延长浪的表述中看,波浪理论又承认有九浪之说。这里波浪理论再一次出现自相矛盾之处。按照波浪模式强行区分"延长浪"和其他四浪为两个级别与事实不符,承认有九个浪又推翻了波浪理论八浪循环模式的基础,在现实面前波浪理论已陷入两难的尴尬处境,于是出现了"九浪与五浪意义相同"的辩解。九浪不等于五浪,是五浪就绝非九浪,这是常识。即使从波浪理论出发,上升五浪结束将是下跌三浪,绝无九浪,如果出现九浪就不是波浪的八浪循环理论,所以从波浪理论看九浪与五浪意义也断然不同,不容混为一谈。
八浪循环说是主观而不是客观的,在实践中必然与现实發生尖锐矛盾。不从理论自身的根本寻找原因,却为了维持这一主观结论的"正确"而用延长浪之说进行弥补,似乎是巧妙的,但是又因为这種拼凑而混淆了波浪等级,与现实不符并且造成了波浪理论内部的矛盾和混乱。
艾略特在《自然法则》一书还介绍了"A-B基础型态"。大意是当满足波浪理论规则的所有三个下跌浪全部结束而上涨五浪还未开始前,市场上可能会出现一个以三浪上升的A浪和一个以三浪下降的B浪。和波浪理论的多数定义一样,艾略特没有指出市场在什么条件下会出现A-B浪,为随意数浪再创条件。
如果A-B浪不存在,则艾略特的主观结论可见一斑;如果A-B浪存在,不是八浪而多出二浪变成十浪,这種十浪循环又可以在九级波浪中的任何一级出现,这是什么结果呢?这导致在每一级波浪中根本没有固定的浪数!八浪循环说已被艾略特自己否定。
在"双三"型调整浪中出现的X浪也和A-B型态一样,实际上都已经打破了波浪理论自己规定的八浪循环模式,X浪型态事实上是七浪,A-B型态事实上是十浪。这又如何解释呢?
由上可知,波浪理论的特殊形态说不但不科学,而且造成了包括波浪理论在内的理论上的混乱。
反波浪论:(六)波浪理论的数浪规则主观还是客观?
波浪理论在数浪时并非全无依据,艾略特提出的几条数浪规则是波浪理论数浪的最重要依靠。其中主要有:第四浪不能与第三浪重叠(除去斜三角形),第三浪不是三个推进浪中最短的一浪并常常是最长的一浪,调整浪绝不是五浪,以及交替规则等几条。
很显然,上述规则并不能对数浪起到统一标准的作用,更不会做到使正确数浪出现唯一结论。上述规则不构成数浪的充分条件。试问:连八个浪如何划分尚无定义限制的情况下怎样证明调整浪绝不是五浪?在波浪理论没有对波浪的定义,没有九级波浪划分的标准等必要条件下,上述规则极其主观,没有现实基础,从而失去了意义。
波浪理论允许多種数浪方法并存等分析方法也是主观的。"在任何时侯都有几種数浪方法同时成立"必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之中。市场需要明确的指引,不是是非不清的理论。尽管这種指引不一定每次都准确,但做为分析理论却必须有明确的指引作用,并且多数情况下指引应该是正确的,许多分析理论和指标都做到了这一点,波浪理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则根本不能算作一套理论体系,仅可称为一種猜浪假说。
波浪理论分析方法是提供几種可能的数浪方法,再用其他分析指标进行筛选,得出结论。在数浪中必须借用其他指标分析恰恰说明波浪理论的现有规则完不成对市场独立分析的任务,又一次说明了波浪理论的不足。
波浪理论多種数浪方法的另一大特点是"永遠不倒"。其他理论都不同程度地承认有时会发出错误的买卖信号,形成指标误导。波浪理论却永遠没有错误,错误的总是使用波浪理论的人。这一点请看波浪理论的所有表述,没有任何一句话说明某種情况下的波浪预测不准是来自波浪理论自身不足的原因。
当投资者按照波浪理论有了某種数浪结论后,按分析结果入市,行情并未按崐预测发展,按波浪理论说法是你的数浪错了,不是这样数,而应那样数,于是割肉重新入市,再不行后再找一个新数法去改。数浪可以改来改去,资金可是越改越少!如果把这叫做"波浪理论富于弹性的特点",其实意味着波浪理论不值得信赖的特点,象是说:不要把数浪当成真的,是和你逗着玩呢。也不能把结论可以改来改去叫做顺势而为,这不是顺市场大势而为,是让投资者顺主观的波浪理论而为,它怎么说你怎么做,这样就颠倒了主观与客观的地位,不是顺势而为,而是逆势而为了。
在波浪理论的多種数浪方法中,往往会发现一種方法解释市场可行,但另一種方法同样符合波浪理论,用于市场分析却解释不通,到底为什么有这種差距没有人能说清。为什么其他理论或指标的买卖信号出现时几乎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并对该信号本身十分明确而无太多疑问呢?(例如创新高或新低信号等),对比说明波浪理论的基本规则太粗糙了,仅有的几项数浪规则是远远不够的,它的基本定义,划分标准和证明依据等基础都不充分甚至完全没有,还未能形成严密的体系,仅是一種很主观的猜想。
不能使利用理论工具的人能够在一个统一的定义、统一的标准的共同基础之上进行分析,这種理论就不是客观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