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以为风险是客观的,于是在操作过程中,便出现了相应的源于不同依据的自定风险值——目前常用的取值,一般都是力求保持一个静态的平衡值,var实质上也是如此。
而风险的出现,首先牵涉的是主观的风险取值問題——任何风险,都仅是相对于参与者的自身的承受力、承受度而言的。主观对风险的认可度,决定了风险度自身的非客观性。因此,风险的取值并非客观。这里便由此引申出主观的风险控制問題。
主观的风险控制,在市场中带有强烈的博弈意味。var的有效控制实施,在1998年的市场中,由于大量的风险管理公司同时需要获取流动性资产,以增加风险保证金,从而导致市场行为的一致,反而增加放大了市场的系统风险。其市场博弈的结果是,市场总体受到风险的伤害。
于是可以以为:市场一致的风险认识,市场共同认可使用的风险控制方法、手段,在特殊条件下,反而会放大市场风险。
由此结论:风险控制必须个性化。
4.风险的可控制程度
丹尼尔?伯努利说:财富的任何微量的增长带来的满足感(效用)将与先前拥有的商品数量成反比。(效用:表达了有用、被需求或是满足的感觉。)因此,赌博者即使在一種公平的赌博中,他们也会遭受效用的损失。
赌博承担风险的本质,使我们没有任何屏障地直接面对命运。亚当?斯密说:大多数人对自己的能力和自己会有好运的愚蠢假设过分自负。时间是赌博中决定性的因素,风险和时间是同一事物的两个相反方面。时间会改变风险,风险的本质是由时间的范围来塑造:未来就是赌场。未来不仅提供风险,同样也提供机遇。赌博是进行试验以估测风险的理想的实验室。
风险所对应的是不确定性,由于不确定性的难于控制,风险的控制便仅仅只能成为相对的控制。
在风险控制的过程中,一般常态的下的风险状况是可控制的。基于大概率的事件,是风险控制系统研究的一般性問題。
非常态状况下的风险是难于完全控制的。基于小概率的事件,是风险控制系统研究的特殊性問題。
对小概率事件的强调,会增加风险控制系统的负担,往往形成对常态下運行的系统的干扰。这是系统研究与运用的矛盾。
结论:单独风险系统的有效性,只是相对的有效,它不可能在单独的标准下完全有效。
5.波动率
研究交易、研究风险控制,不能回避的一个概念便是波动率。在不同的分析、交易、风险控制的理论系统中,波动率具有不同的含义。
一般技术分析中,波动率指的是:单位时间内振幅与时间的比率关系,即周期与振幅的关系。
江恩理论中波动率是一个核心的概念,他指的是在时间价位器里,时间与价位的比率关系。时间周期的计算,可通过相等、比例(如费氏序列、频谱)等计算。
数据分析中,波动率主要表现在对价值周期变化的分析,它是价值投资的重要依据。
投资组合理论中,波动率是对收益率曲线的标准差、方差的分析。
期权定价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如var)中,对波动率的定义是:波动率是一種金融工具价格变异程度的统计测度[(英)CORMAC BUTLER],而价格波动率即是某種形式的标准差。
市场的波动是必然的现象,对波动率的认识则涵盖了对市场的所有认识。
波动率有时发散,有时收敛。这意味着市场的变化是平稳和剧烈变化交替的。
结论:波动率依据不同的分析方法与目的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波动率本身反映了市场的基本外在运动规律。
面对市场大家喜欢看的是可能的赢利会有多大,其实如果我们面对市场不去看看自己可能的损失是多大,那么犹如两军对阵,不先求败而求胜者,胜难矣。